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发布 2023-08-02 11:13:32 阅读 4492

杭政储出[2007]73号b-03-1、b-03-2地块商业金融用房项目。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人:(全称) 远洋国际建设****。

分包人:(全称) 浙江固华脚手架工程****。

为项目安全生产,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落实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条例,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达到文明安全施工的要求,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的临时用电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07]73号b-03-1、b-03-2地块商业金融用房项目。

2、工程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1号。

3、分承包形式: □专业分包人劳务分包人。

4、分承包范围:

脚手架工程。

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目标。

临时用电器材合格率100%,临时用电隐患整改率100%;

无违章触电事故;

无电气火灾事故;

三、总包人权利、责任和义务。

1、总包人项目负责人: 谢琼

临时用电负责人: 张广君

1、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体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管理措施,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档案,并依据工程进度进行随时完善。

2、总包人依据既定的方案内容或指导分包人布置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严格按照tn-s系统要求架、埋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

3、为分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现场临时用电电源一级箱及现场固定分配电箱二级箱,同时依照总包人的自身规定为现场的。

一、二级箱设置保护措施和接地接零措施。

4、对分包人提供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及电气设备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电气设备严禁进场。

5、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对分包人的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电气隐患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整改,并监督分包人的整改实施。

6、组织开展及协助分包人进行职工临时用电安全教育。

7、对分包人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资格进行验证,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8、对现场的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对由总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9、对发生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按规定进行逐级上报。

10、有义务接受分包人对临时用电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不得违章指挥分包人进行违反临时用电要求的作业。

四、分包人权利、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项目负责人。

临时用电负责人。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规定。

3、分包人的作业人员进场必须接受临时用电安全教育,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特种作业操作证件。

4、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档案资料,依据总包人要求收集完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资料。

5、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总包人提供的合法位置进行接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需按规定进行绝缘吊挂或在规定位置进行铺设,不得随意拖曳电缆。各种电线电缆须与障碍物保持规定安全距离。

6、提供并使用合格**及**以下电闸箱,电闸箱须经过总包人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设置。

7、服从总包人对临时用电的统一调度管理,在总包人的统一安排下使用相应临电设施设备。

8、有权对现场临时用电违章现象进行检举和投诉,有权拒绝总包人的违章指挥。

9、不得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违章作业。

10、分包人使用的电线电缆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不得使用塑绞软线及铝线,不得私自使用拖线板、线轴、开口式碘钨灯等严禁使用的电气设备。

11、分包人自带的中小型机械须经总包人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12、分包人未经总包人许可不得随时使用大功率电气,未经总包人的许可也不得采用大功率电热器具进行取暖、做饭或照明。

13、对总包人提供的电气设备、设施应爱护使用,不得蓄意损坏现场临时用电器具和设施。

14、电工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至少两人同时作业,并穿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断电、上锁、挂牌,以避免出现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同时应积极做好各项电气工作记录,完善临时用电安全资料。

五、违约和索赔。

1、由于总包人责任造成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人员**,由总包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分包人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 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导致总包人或第三方人员**,由分包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总包人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临时用电安全事故,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发生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依法进行索赔。

六、其他。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2、 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人、分包人分别保。

存一份。3、 补充条款:双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

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总包人:(盖章分包人:(盖章)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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