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

发布 2023-08-28 17:59:00 阅读 8812

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市一医发〔2012〕9号)部门:发布时间:2012-04-09发布人:唐敏。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市一医发〔201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医院财产和人员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医院设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黄仁彬副主任:曹文声。

成员:王诚丽、熊波、吴志坚、李杰峰、雷冬竹、李仕周。

张甄、李春林、谢建功、武正清、李志日、连一。

民。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安全保卫科),霍旭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院日常消防管理和业务工作。

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院务会的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指示、方针和规定,组织和发动职工进。

行防火安全检查,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全院消防工作实施院级、科室、班组,逐级管理责任制。各医疗区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医疗区院长、科室负责人、班组长为本部门防火责任人。

医院院长与医疗区院长、各职能部门签订防火责任书,医疗区院长与科室签订防火责任书,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医院与物业管理单位签定消防责任书,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党办、院办、工会、共青团等部门配合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二)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

由安保科、相关职能部门、事故科室所在片支部书记组成。职责:发生火灾事故后迅速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分析,向院务会提交初步处理建议。

二、职责分工(一)医院院长职责。

院长是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保证消防工作计划、经费和组织保障等重大事项的落实,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院的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并与医疗、经营、管理、科研等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发展。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与医院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医院的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医院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并提供奖金、人员、场地保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批准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在院长的领导下,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并督促落实。

2、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3、指导和监督各医疗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三)各医疗区、科室负责人职责。

各医疗区、科室的负责人,在完成本医疗区、科室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医院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在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医院消防管理规定细则。

2、组织制定本医疗区、科室的防火制度,火灾疏散逃生流程和患者转移方案。

3、支持本医疗区、科室职工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逃生自救的能力,并选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负责本医疗区、科室的防火安全自查,认真开展科室周查、医疗区月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向安保科报告。

5、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协助查清大、小火灾事故。

6、妥善保管本科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操作。

四)消防安全员职责。

医院的消防安全员由各医疗区、科室选派,由具有一定消防知识,有高度责任心的职工担任。其职责是:

1、在本科室防火责任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医院消防管理规定。

2、坚持每日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并有记录。

3、维护所管辖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学会使用。4、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积极进行火灾的扑救。

5、积极参加各类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演练。(五)安全保卫科职责。

1、具体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

2、督促各医疗区、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和选配防火安全员。指导各医疗区、部门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制定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

3、负责医院消防宣传以及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培训、演练工作。

4、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根据各部门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的不同情况,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有记录,及时通报全院防火安全情况,定期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

六)员工应履行的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3、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并参加有组织的初**灾扑救。

4、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值班人员经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获取得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证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防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接到任何有关火灾、火险故障的信息时,问清地点、时间、火情、报警部门和姓名,保持联系,并立即通知巡逻人员现场察看报警地点并核实情况,排除火险。当确认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报告消防主管人员,如火情较大,现场难以控制时,应立即启动灭火喷淋系统,并拨打火警“119”汇报相关领导。

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清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

4、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离岗,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接警和值班记录。

八)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医院义务消防队员由北湖区第十专业治安巡逻大队组成,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医院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悉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3、做好医院日常安全防火巡查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医患人员共同遵守。

4、发生火灾时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三、管理内容。

一)防火检查和巡查。

1、安全检查:院长每年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医院分管副院长每半年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医疗区分管副院长、安保科科长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有效情况;

5)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综合安全大检查: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前院领导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3、防火巡查:消防专干、水电管理人员、各科室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线路是否短路和绝缘不良;(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到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火灾隐患整改。

1、医疗区、科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并记录,对。

无法处理的火灾隐患应当报告对口职能部门。

2、安保科对报来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院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院长,决定是否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进行整改。

3、院长和院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4、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报院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院长后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5、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签字后交安保科存档备查。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7、安保科对医院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三)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保卫科通过张贴图画、内部频道、知识竞赛、培训讲座、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每年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新进员工上岗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是医院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重点部位:门诊部、住院部、核医学科、配电房、中心供氧、

后勤仓库、中西药仓库、高压氧室等。

重点部位一经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后,要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进行管理。

1、根据不同重点部位的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配备有效的防火、灭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措施。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并有记录。

4、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措施严格落实。四、奖罚措施。

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对消防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奖励消防安全先进部门和个人,处罚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火灾事故者。

一)奖励。1、对认真做好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医院消防安全成绩显著且连续二年未发生火灾事故的集体或个人。经报院长确定后可给予奖励2000元。

2、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扑灭初期火灾,勇于抢救医院财产和他人生命的人员,每人奖励200元。对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人员另行奖励。

二)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上交有关部门追究刑。

事责任。发现有下列行为者每次处罚金500-20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2、违反火源管理规定,无证使用各种火炉或隐瞒火源不报的。

3、对火险隐患,经相关部门查出并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或敷衍了事,无理拒绝执行的。

4、科室、部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防火安全职责,玩忽职守的。

5、指使、强令他人违反消防管理规程、冒险作业的。6、阻扰和刁难检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7、房间长时间堆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未及时清理的。

8、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9、过失引**灾的。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消防法规执行。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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