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假期规定

发布 2023-09-26 07:54:35 阅读 9084

第一条假期规定依据。

1.1 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

1.2 公司有关规定。

1.3 公司实际情况。

第二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2.1 总经理办公室是员工假期管理的责任部门。

2.2 人事主管负责员工假期管理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2.2.1 认真执行本规定。

2.2.2 如实反映员工各类休假中的问题;并于每月26日汇总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员工请假情况,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再报主管总经理签批。

签批后的员工请假情况作为薪金发放、填报员工考核表的依据。

2.2.3 保管“请假单”(见附件)。

第三条公休假。

3.1 法定假日。

3.1.1 元旦。

3.1.2 春节。

3.1.3 国际劳动节。

3.1.4 国庆节。

3.2 周休日:

3.2.1 夏季每周周日。

3.2.2 冬季每周周。

六、周日。3.3 公休假的具体休假安排依公司通知为准,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带薪休假。

4.1 公司正式聘用员工,依其在公司连续工作工龄,可分别享受不同期限的带薪休假。

4.2 带薪休假日数:

工作满2年以上者,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休假。

4.3 带薪休假的管理:

4.3.1 每年1月,由人事主管与享有带薪休假的员工及部门经理协调,在不妨碍工作,全局平衡的情况下,提出公司员工年休假安排计划,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3.2 员工带薪休假时,按假期审批程序(见第十三条)办理,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4.3.3 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带薪休假或带薪休假未能休满时,可按应休而未休的天数,发给薪金;

4.3.4 年度休假一律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4.4 取消带薪休假的情况:

员工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给予本年度带薪休假:

4.4.1 迟到、早退累计20次。

4.4.2 事假、病假累计超过14日。

4.4.3 旷工2日。

4.4.4 培训学习假累计超过10日。

第五条事假。

5.1 员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处理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见附表),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5.2 因偶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用**、带口信等方式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班后1日内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假。

5.3 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一律不准予事假。

5.4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超假时,须经总经理特批,否则视为离职。

5.5 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5.6 事假扣日薪普通员工100元/天,部门经理150元/天。

第六条病假。

6.1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病假,必须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则最迟应于请假翌日向主管经理告假,填写“请假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6.2 当月连续请病假3天以上者,须出具有效病情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6.3 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6.3.1 员工每月休病假2天(含2天)以内的,岗位标准工资照发;

6.3.2 每月(含跨月)休病假3天至1个月的,休假期间,每天发岗位标准工资的80%。

6.3.3 连续休病假1个月以上至3个月以内的,休假期间,每天发岗位标准工资的60%。

6.3.4 连续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

6.4 医疗期内奖金待遇:

休病假天数将影响员工奖金发放比例,年度休病假天数累计达到30天,工作受到影响者,不参加奖金分配。

第七条公伤。

7.1 公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7.2 公伤假期间,发岗位标准工资,报销医疗费或住院费。

7.3 公伤休假期一般最长为12个月;公伤事故发生后,也可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八条婚假。

8.1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婚假12天(含周休日,不含法定假日)。因一方在外地工作,需到外地结婚时,可酌情增计路程假。

8.2 子女结婚可请假2日。

8.3 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8.4 婚假期间,发岗位标准工资。

第九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9.1 女员工产假为90天;晚育女员工(满24周岁)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9.2 怀孕14周(含14周)以内终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15周至28周(含28周)终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休假90天。

9.3 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的,第2次按事假处理。

9.4 员工接受绝育手术的,经医生证明,可休假2周。

9.5 产假包含周休日、法定假日。

9.6 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发岗位标准工资。

第十条探亲假。

10.1 员工结婚后,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10天。

10.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7天,

10.3 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10.4 员工离婚或配偶死亡,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对待。

10.5 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周休假,路程假根据实际核定。

10.6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工作原因,经批准可分开使用,但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一次。

10.7 探亲假期间,发岗位标准工资。

第十一条丧假。

11.1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死亡,给假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11.2 丧假期间,发岗位标准工资。

第十二条培训学习假。

12.1 员工参加学习培训,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其所学课程必须与工作有关,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每周所占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个半天。期间可发岗位标准工资。

12.2 培训学习总的时间跨度不能超过半年。

第十三条假期审批。

13.1 公司员工休假,除公休假按**规定办理外,其它假,一律填写“请假单”。请假单必须最迟在请假事项发生第二天送交人事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13.2 各类假期审批程序见下表。

第十四条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请假单。

附件:请假单。

请假单 部门年月日。

员工假期规定

为了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保障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假期规定如下 一 假期种类及计算方法。1.国家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公假 探亲假 年休假 婚假 产假 陪产假 哺乳假 丧假 病假 事假。2.每月工作日按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计算,...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一 国家法定假 属有薪假期 员工每年享有11天法定假日 元旦1天 1月1日 清明节1天 4 月5日 劳动节1天 5月1日 端午节1天 6月20日 国庆节3天 10月1日 2日 3日 中秋节1天 9月27日 春节3天 农历正月初。一 初二...

假期宿舍规定

伴随着暑假的到来,本学期的工作即将过去,为了做好期末和暑期的安全工作,特通告如下 1.假期,为了大家的安全请同学们尽量在暑假期间不要留校,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同学必须到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留校,并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安排,保证自觉保护个人及财产的安全。2.离校前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