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发布 2023-11-07 01:35:03 阅读 2265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也应“与时俱进”,为了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我司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它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 公司安全及文明工地检查评比奖罚规定。

1.1 工程管理部每月度组织一次安全及文明工地大检查(以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文明工地评比标准及各专项检查为依据),根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以及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奖罚并举的做法(见表1)。

表1 月度安全及文明工地检查对项目部及有关人员安全奖罚表。

1.2 如本月度内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者,单位工程取消评奖资格,并取消年度有关评先资格,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

1.3 各项目部的月度总分按从高到低排名次,并在公司的安全检查通报中公布,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

2 公司、项目部、班组、个人在上级检查中获得安全荣誉称号的奖励。

2.1 对获得安全荣誉称号的班组的安全奖励见表2。

表2对获得安全荣誉称号的班组的安全奖励(金额:元)

2.2 对获得安全荣誉称号的个人的安全奖励见表3。

表3对获得安全荣誉称号的个人的安全奖励(金额:元)

2.3 项目部接受上级检查评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或获得上级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时的奖励见表4。

表4项目部受检评优或获得安全及文明工地荣誉奖励表(金额:元)

第三条:公司实现安全年或获得安全荣誉称号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奖励金额见表5。

表5 实现安全年及获得安全荣誉称号对有关人员的奖励(金额:元)

说明:如果有一个项目部发生重大**事故,公司领导及公司部门不得奖。

4 公司对项目部进行月度安全检查时,项目部检查总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给予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奖励(见表6)。

表6季度检查对公司有关人员奖励表(金额:元)

5在关键时刻由于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因而制止或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职工给予500一1000元的奖励。

6对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护设施的建议或有新发明、新创造,经采用后对安全施工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起显著效果者以及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7 施工现场如被上级部门罚款(如因违反环保规定或因重大安全隐患而被罚),公司对其罚款500—1000元。

8 工程管理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接到安全隐患通知书后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反馈单及时送到工程管理部。如发现逾期不整改或复查不合格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对项目部处罚300一1000元。

9 凡违反安全制度,有严重险情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工程管理部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报领导处理。如未经许可擅自开工的,对项目部处以500一1000元的处罚。

10 单位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应逐级上报,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除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外,另再对单位及项目部罚款。

10.1 死亡1人/次罚项目部1000元;取消公司主管、分管领导当月奖金,及项目部负责人当月奖金的30%,施工员、安全员当月奖金的20%;

10.2 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对项目部罚款500元/次。

10.3 多人(一次三人及三人以上)轻伤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罚。对隐瞒不报的相关责任人处以重罚(各200—500元),触犯刑律的由**执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1 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存在以下违章行为,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进行相应处罚。

11.1 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打赤脚、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的人员每人罚50元,如违章者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及公司管理人员每人罚100元;其它“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0—200元。

11.2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项目部500元,操作者100元;开机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锁好开关箱,罚开机人员100元;如发生事故还要追究其责任。

11.3 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罚项目部200—500元,电工200元;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的,罚违章班组200—500元;班组手持电动工具不用移动式开关箱,罚使用班组100元,“一闸多用”罚违章班组100元。

11.4 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但未及时编制的罚项目部300—500元。

11.5 电梯井、转料平台、卸料平台、临边防护等未按规定防护,每缺一处罚100元。

11.6 塔吊、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200元。

12 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否则对项目部罚款500—1000元。

13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应由劳务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自行私招乱雇者罚项目经济责任人每人次50—500元。

14 严禁使用童工(16周岁以下),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0元,对劳务负责人罚款200元,对项目部罚款200元。

15 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携带人500元。

16 工地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炉等,每发现一件对使用者没收并罚款100元。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文件名称制订日期最新修订日期。文件编号 版本。次 共2页第1页。制订部门。项目管理总部。1 目的。奖励正确积极地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以保持和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2 范围。全公司所有部门及外来施工人员。3 职责。3.1安全设备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3.2安全设备部负责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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