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发布 2023-12-20 08:40:16 阅读 1711

各位同事、工友大家好!我叫王翠琳,是安装公司质量安全负责人,很高兴认识大家,今天是我们永固重钢结构工程的安全教育会议,教育内容主要针对生产中安全的相关事项,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等。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2) 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及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3)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坍(垮)塌事故为零。

4) 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应不低于: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5) 力争全年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轻伤及以下的安全事故控制在5人次以内。

6) 杜绝严重未遂事故。

7) 机械事故、火灾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8) 安全设施设置合格率100%

9) 安全责任制落实率100%

10) 项目工程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率达100%

大家都知道我们从事的是建筑行业,国家把易燃易爆生产企业、采矿业、建筑业列为三大高危险行业。这是由建筑施工特点所决定的。

根据历年来工伤事故统计:高处坠落约占40-50%,物体打击约占20%,触电**约占20%,机械伤害约占10-20%,坍塌事故约占5-15%,特别是近年来,关于脚手架坍塌事故时有发生,人员伤害较多,因此,预防以上几类事故的产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筑工人的工伤事故率。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企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一心一意搞好安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

1、 法律法规教育: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393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企业标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管理手册》编号:

jljz/qeo/sc-2010、《程序文件》(一、二)。

7、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

1) 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在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合同中,不得含有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内容。

2) 从业人员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将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因素如实、全面地告诉从业人员。

3)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的应急措施告知从业人员。

4) 从业人员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5)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避险的权利。即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

1)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安全生产有基本要求和保证。每一个从业人员都有义务认真遵守。

2)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3)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防护保护用品或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4)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8、事故案例。

2010 年1 月1 日1 时, 贵州省“欣城国际”c-1地块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2人死亡,5人重伤 。总包单位:安顺市腾达爆破工程****。

2010 年3 月10 日12 时, 贵州省花溪区徐家冲路2#商住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

2024年3月14日11时20许,位于贵阳市金阳新区的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在建工程b2—c2展馆之间的过街通道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垮塌事故,有多人被埋压。造成7名受伤、9人死亡的较大事故。

2024年4 月23 日10 时,贵州省遵义平庄桥大发生一起机具伤害事故,1人死亡 。总包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5 月2 日18 时,贵州省大兴工业园区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1人死亡 。总包单位:贵州建工集团四公司。

2024年5月8日14时,贵州省兴义市西南环线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1人死亡 。总包单位:贵州省兴义市乡镇建筑公司,事故责任单位正在调查中。

2024年6月22日12时,贵州省中天世纪新城七组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2人死亡 。

针对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我们如果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那么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将会大大降低。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应接受相应培训,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岗位有: 电工; 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安装拆。

工、司机、指挥作业人员;施工电梯、 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

2、“四不伤害”原则: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

3、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一) 、个人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下颌带;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安全帽内 (2)在 2 米以上(含 2 米)的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无法采取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必须系好安全带 (3)作业时应穿“三紧” (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工作服 (二)、公共防护用品(用具或设施) :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盖板、防护栅栏等不允许随意拆除,确因工作需要拆除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 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没有防护的高处作业或规定的操作部位必须拴挂安全带 (3)现场通行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爬架、翻越防护栏杆等 (4)特种作业岗位操作必须持特种岗位上岗证 (5)高处作业时,严禁凌空抛掷材料和工具。 (6)严禁随意拆除防护设施,需拆除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且作业完毕后及时恢复原状 。

5、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根据施工工艺、所用机械、材料、现场环境所出现的特殊问题和主要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书面、清楚、简明的方式,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在作业时严格遵守。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并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 、装卸搬运作业 1、装卸搬运作业的主要危险有:物体打击、坠落、中毒等;材料入库时按材料品种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2、用电设备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二)、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须符合现行国家最新标准的要求,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做的安全带,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受力检查。

2. 安全帽:在配戴安全帽时,应先检查安全帽外壳是否有破损, 内部帽带是否齐全, 无破损、 发霉;帽扣是否有脱落、破坏;如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更换安全帽,不得戴有“病” 的安全帽进入现场进行工作。

3. 安全带(索) :安全带(索) 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 安全带 (索) 上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②安全带应经常性作重力试验,试验方法为:用 80kg 重的砂袋做自由落体试验,未出现破损,断裂者方可继续使用。若有轻微破损,都不得进入工地现场使用。

③安全带(索)若外观有破损和发现异味(发霉味)时,立即更换。 ④安全带(索)使用 3 年后,必须立即报废,不得进入现场使用。 4.

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必要时应随时检查,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则不应登高作业, 并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5.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穿软底防滑鞋,而且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其它易滑鞋。

6. 高空作业人员应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构、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7. 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8.

不得乘坐非乘人的升降设备上下,也不得跟随起吊件上下。 9. 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高处作业,以减少悬空高处作业。

必须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网,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防止身体失稳。 10. 高处作业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设施并布置合理,高处作业人员应以规定的梯道上下。

11. 不得在梯子上悬挂重物,人在梯子上时不得移动梯子。 12.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踢脚应有防滑措施,靠放要稳。 13.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14. 高处作业人员思想要集中,严禁嘻哄打闹,禁止在防护栏杆、孔洞边缘坐、靠,不得在脚手架、屋面下休息。

15. 冬季登高作业必须及时清扫上下梯道等处冰、雪、霜冻,并采取防滑措施。 16.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标志任何人不得损坏和擅自移动、拆除。 17. 高处作业,人要站稳,校正吊装构件等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28. 吊装构件就位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不准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操作。 19.

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0. 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

21. 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立即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十)材料堆放区安全 1、材料区钢管、钢筋、型钢、弯头等建筑材料应码放稳牢、规范,高度不得超过 1.5m;

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厂部安全教育 一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等。1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 就是要把国家和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它表明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2 我国安全工作管理的原则。...

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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