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必过

发布 2024-01-12 22:05:12 阅读 3081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

1、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

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变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6、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必须是本专业一级建造师。

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8、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9、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建设主管部门。

10、相互告知义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考点解析。

1、法律部门。

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刑法与诉讼法。

2、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

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3、法律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4、各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5、法的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三、宪法考点解析。

1、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3、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考点解析。

1、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为民法所调整。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5、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6、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7、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行为能力。

8、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如何参与民事活动: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人**或经法定**人同意;无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人**。

9、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0、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1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物。

14、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

15、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16、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17、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的区分: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法律行为;民间借款是不要式法律行为;金融借款是要式法律行为。

18、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19、**关系的判断: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20、**当事人:被**人、**人和第三人。

21、**的种类:委托**;法定**;指定**。

22、**中的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事项违法。

23、无权**的法律后果:追认时被**人承担;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注: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追认。)

24、表见**的构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

25、表见**的法律后果:产生有权**的后果,由被**人承担。

26、转**要经被**人同意,但情况紧急,为了被**人利益时除外。

27、转**人是被**人的**人,不是**人的**人。

28、委托**与法定**终止情形的区别:被**人死亡、被**人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不必然导致委托**终止。

29、债的主要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30、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31、不当得利之债的判断:如拾得遗失物、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

32、无因管理之债的判断:如救火、救人、饲养遗失动物。

33、债的消灭原因:履行;解除;抵销;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

34、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导致债的消灭。

35、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36、著作权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37、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

38、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9、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

4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

4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42、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责任除外);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43、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

44、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45、诉讼时效中止。

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46、诉讼时效中断。

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五、物权法考点解析。

1、物权的分类:自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质押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5、抵押权与承租权的冲突解决方案:

1)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

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

6、抵押权的实现:除折价外,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抵押物。

质权的实现:质权人可自行拍卖和变卖质押物;但质权人不行使质权时,出质人拍卖和变卖质押物要通过法院。

留置权的实现:不需要通过法院,但有至少2个月的留置期。

7、建设用地抵押后新增建设物的处理: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

8、实现抵押权的时间:主债权诉讼时间内。

9、可以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

10、留置动产的条件: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11、留置权人有权收取孳息。

12、权利冲突规则: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13、实现留置权时:留置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

14、物权的取得。

不动产登记(国家所有权除外);

动产交付(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5、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16、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17、三种特殊交付:

简易交付:转让前已经依法占有。

指示交付:第三人占有。

占有改定:出让人继续占有。

18、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19、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出让;划拨。

20、物权的保护方式:确认权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损失赔偿。

这些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六、建筑法考点解析。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竣工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档案验收的主体:建设单位。

办理监理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

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主体:建设单位。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体:施工单位。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主体:施工单位。

2、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央企由住建部颁发)

3、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六类)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施工许可证的废止条件。

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建造师二级考试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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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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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数字题

第三版二建法规中关于数字时间的知识点。年12月5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初始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 基。础课60 专业课60 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