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 2024-02-22 09:00:11 阅读 1236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建筑安全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99 等法规 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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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安全生产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进场工人安全教育。2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出入口 起重机械 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 脚手架出入口 电梯井口 孔洞口 基坑边 每个临时用电设施。3 持证上岗 塔吊司机 卷扬机操作人员 施工电梯司机 起重信号工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爆破作...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要点

12 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四 模板及支撑体系。1 须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2 对大跨度 大高度 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体系验算计算书。3 支撑材质 钢管外径不得小于 48 3.5mm 方木宜用100 100mm,不得有腐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