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讲座

发布 2024-03-14 03:35:09 阅读 2911

尊敬的*校长、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很荣幸、也很高兴来到*中这个美丽的、生机勃勃、春光明媚的校园,来和同学们谈一谈自我保护的话题。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我深感孩子学会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作为一名律师。

在亲自办理了与青少年有关的那么多案件之后,深切地感受到,青少年朋友,特别是高中阶段的青少年,如果能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将会非常有利于自我保护。只有学会了自我保护,我们才能健康成长,我们才能保护同学,保护社会。所以,今天我想利用则个宝贵的机会,来谈这么三个内容:

一、高中生要有清楚的自我保护意识。二、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利于自我保护。三、从保护自我到保护同学、保护社会。

时间大约五十分钟。

一、高中生要有清楚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的儿子今年就要上初中,成为一名中学生了。还要三年,他才会和你们一样成为一名高中生。这三年对他来说会过的非常快。

大家回想一下自己的初中阶段,是不是一眨眼就过来了,太快了,是不是?可是对于做妈妈、作家长的我来说,这将是漫长的、难熬的三年。可以说,在这三年中,差不多每一分钟,无时无刻,我都要注意着他,牵挂着她,保护着他,因为他还小。

我是多么盼望他快快地成长,长成和你们一样的高中生啊。看看现在的你们,女孩子很多已经和妈妈一样高了,很多男孩子比自己的爸爸还要高,已经是个男子汉了。我已经在憧憬,三年后,我也可以领着这样一个高大的“小”男子汉,晚上走在没有路灯的街道上也可以壮胆了,真要遇上坏人,儿子也可以保护妈妈了。

当然,到了那一天,我想我也不会完全放松下来,我也接触过很多高中生的爸爸妈妈,虽然他们的孩子长高了,长大了,可是他们依然忧心忡忡,依然担心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确实,现在的这个社会太复杂了,复杂程度是你们这些纯洁的心灵远远不能想象的。在你们成长的道路上,有鲜花,有老师的关爱,有校园的保护,可是还有很多陷阱、有很多危险,有很多误区,有坏人的算计。

你们的校长、老师,对你们的安全问题,从来不敢掉以轻心。毕竟,我们听到、看到了太多的教训。我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见过很多还在上高中年龄的孩子,有的已经受到很严重的伤害,从身体到心灵,伤痕累累,难以痊愈;有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犯下大错,闯下大祸,前途一片黯淡;有的误入歧途,浪费了生命中最好的年华。

他们稚嫩的面孔,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他们今后的命运,依然让我揪心不已。

孩子上了高中,往往学校离家更远了,孩子的自主意识更强了,身体里的力量和欲望更强了,接触到的社会面更宽了,爸爸妈妈更放手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我保护意识没跟上,往往危险也更多了。很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或者伤害到别人——当然,伤害到了别人的后果,最终还是要伤害到自己。

所以,高中阶段,大家一定要培养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爱惜自己,爱惜自己的身体,爱惜自己未来的前途,爱惜自己宝贵的青春时光。对爸爸妈妈来说,你们能做到这些,就是最孝顺的表现;对于我们的社会来说,这就是你们将来对社会负责的基础;对于你们的老师和母校来说,你们能做到这些,他们将感到极大的欣慰。

这种自我保护,可不是学学武术、学学散打和跆拳道防身那么简单。当然了,要是能学学这些,对于自我保护通常是有很大好处的。我的看法,男孩子感兴趣,也不妨学学,而且啊,最好学会了还能做到深藏不露,不显摆,外表看不出来。

关键的时候,非常关键的时候,比方说,有坏人闯进了校园**,亮出来,那才叫一鸣惊人。——这一点可不容易做到啊。其实你们这个年龄,还有那么重的学业,身体还在发育阶段,其实还不适合去大量地练这个练那个,偷着练更不现实。

真要是碰上坏人,咱和他斗智不斗勇,咱现在脑子转的多快啊。那些跑到学校**的坏人,没几个脑子好使的,一般都是神经病,对不对?再说我们还可以跑嘛,高中生跑得最快,比大学生跑得还快。

我跑得最快的时候,就是上高中的时候。现在绝对跑不过你们了。我们可以躲嘛。

一看哪个人不大对劲儿,咱躲,早早地、远远地躲开。本事大不如摊不上,对不对?另外,那种好找茬,好惹事,好欺负这个欺负那个的人,咱也得离他远远地,别看这种人有时作出一副挺讲义气的样子,其实还不如神经病来,根本靠不住。

有句古话说得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就是说明白人不和危险分子走得太近,不从快要塌了的墙跟地下站着。

墙倒了得砸着,他犯事儿了得牵连别人。是不是。有的孩子家教不太好,在学校里称王称霸。

有的孩子就想了,我得和这种人套套交情,也算入个伙什么的。第一这样一来他就不欺负我了,第二有他罩着别人也不敢欺负我了;第三有他罩着我哪天心情不爽也可以欺负欺负别人了。你看,想得还挺美。

其实这完全想错了。你给这种人去当小弟,这种人将来是最没出息的人,跟他混能有出息吗?不但不沾光,还要倒霉。

他闯了祸,犯了事儿,比方说捅了人——犯了故意伤害罪,你要是也在场,小弟嘛,你得在场,还得助威,对不对?这下麻烦了。要是他家比您家有背景,比方说他爹是李刚,或者是李双江,或者是李什么的,反正挺厉害,所以他儿这么牛——那你就倒霉吧。

司法机关一处理,他家的这关系那关系这背景那背景,肯定不闲着,最后判决结果一出来,你成了主犯,人家没事儿!你成老大,他成小弟了!

要是他家不如你家,很穷——这种事也常有,很多家庭不正常,父母离异,家徒四壁,孩子缺少温暖和家教,也容易在学校里当校霸。他家倒是没硬关系了,可是,你更倒霉。按照法律规定,凡是参与打架捅人的,除了坐牢进少管所,还得赔钱。

赔个几万十几万很平常。要是出了人命,得几十万、上百万。谁来赔呢,大家可能不知道,法律规定,谁参与了谁家来陪,而且,谁家有钱谁家赔。

大哥家里没钱,你家有。行了,全由你家赔!不赔咋办?

法院强制执行,划走你们家的存款,开走你们家的汽车,拍卖你们家的房子,反正有的是办法。

我办过一个案子,亲戚介绍过来的。一个孩子,也是高中生,卷入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这孩子很小我就认识,小时候胖乎乎的,挺可爱。

他哥哥我也认识。他哥哥当时已经考上了名牌大学。可是他呢,就跟一些坏孩子混到一块去了。

后来他们这一群里那个带头的捅了人,当然人没死,但也花了不少钱。于是全给公安局抓了起来,得判刑。他参与的很少,但确实是参与了。

后来他跟我说当时不参与就不好意思——你看这孩子!那就是共犯啊,也得判刑啊。他妈就偷偷来找我。

——这事儿多丢人啊,哪能大张旗鼓地找人啊。我当时大吃一惊,想不到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能干出这事儿来。——全都怨交友不慎啊。

他在看守所里关着,他妈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一个月就老了十年。想方设法凑钱赔人家,争取个好态度,好判得轻一点。最后花了多少钱呢,在这里我就不说具体数字了。

这么说吧,他哥哥就是上两遍大学读到博士也用不了这么多钱。这还是幸亏没出人命,否则他家得倾家荡产啊。这孩子现在也到了谈婚论嫁娶媳妇的年龄了。

我也不好意思给他介绍女朋友,这种事确实没法跟女方讲。也不好瞒着女方。本来挺好的家庭条件。

我接触的另一个案子印象也很深。当事人案发前也在读高中。他们这几个家庭条件好的孩子不求上进,惹是生非,最后终于出了人命。

我跟大家说,人的生命是非常脆弱的。你看电视上,武侠剧里噼里啪啦两个人打了好几集还没打完,还要下集接着打。那是演电视。

生活中一拳一脚弄死个人的事我见过好几次了。一看死了人,全都傻眼了,——这么不经打啊?!后来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他家其实是有背景的,要不他能这么狂吗?她姑姑是县法院的副院长。于是呢,他妈就去找他姑。

他姑呢,也确实到看守所见了他。一见面呢,一个大耳刮子就给呼过去了,真是又气又恨又着急难受。他姑为这个案子找没找人我不得而知。

案子本身不在县法院审理。像这种人**子都得在市中级法院审。就是在县法院审,她姑姑按规定也得回避,不能过问,否则是要犯大错误的。

后来判决结果出来了,他判的最重!本身他的责任是不是他最重,我不好说。但是我知道他的背景其实是最不给力,因为那几个同案犯的父母官儿当得都比他姑姑大。

全都是市里的领导。这下子可把他妈给气坏了,不光生他的气,还生他姑姑的气;不是因为她姑姑官儿小生气,而是嫌他姑姑不帮忙。到现在他妈见了他姑光瞪眼不说话。

其实,这事对他姑姑在法院里的威信已经有很了不好的影响。法院副院长的侄子杀人了,这话多难听啊。

所以啊,自我保护的首要一条,就是慎交朋友,绝对不能交那种损友。要是能躲开坏人,躲开那些不靠谱的人,你的安全就有一大半保证了。对于女孩子来说,这一点呢就更重要。

二、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利于自我保护。

我们这个社会整体上呢对青少年是非常保护的,因为你们是这个世界的未来。我们国家的法律呢,有很多规定,都是专门保护未成青少年的。可是有的同学恰恰就因为这一点,对法律有了错误印象,以为中学生犯法不要紧。

犯罪不判刑,或者判的很轻。这种错误认识是很害人的。你们现在学习的重点是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什么的,还不是法律,但我们还是应该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利于自我保护。

确实,考虑到青少年年幼无知,法律对未成年人量刑比较宽大,比方说不满十八岁不判死刑。可是我跟大家说一个道理,大家看对不对。那就是判刑的年龄越小,对本人的代价其实是越大。

倘若一个人好好地活了快一百岁了,最后出事儿被判刑,其实已经相当无所谓了。打个比方,你看见一个百岁老寿星,脸上的皱纹儿多极了,而且额头上突然有长出个包公头上那种月牙儿,更丑了。这有什么关系呢,要是我,一点儿都不会在乎,还挺高兴。

都活了一百岁了能不高兴吗?可是我要在你们这个年龄,额头上长出月牙儿来,长出一大堆褶子来,我想死的心都有!对了,青少年时期可千万不要犯大错,违法犯罪,这要是早早就给判了刑,那可真是早早地给毁了容啊。

一旦手上沾了血,身上背了罪,别人看你,帅哥也不帅了,美女也不美了,想找好对象也张不开嘴了。

———所以啊,咱可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清白之身。确实,不满十八岁不判死刑。那就判无期吧。

十七进去,七十出来。谁也不认识了,*中的校门朝哪开也忘了,谁娶了同桌的她,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了。这也太残酷了,谁羡慕赚这种便宜啊。

我呢,在这里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说起来呢,也是大家该知道的内容。

我国刑法,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大家都满十四周岁了吧,对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完全有能力判断,所以法律规定,要是犯了,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我现在有时办案需要到少管所去,在淄博的王村,每次都心情很沉重,很痛心。那里关押的全是少年犯,本来应该是在高中上学的孩子,在那里服刑,穿着号服,留着那种很短的寸头,看上去没有一个显得帅的,哪像咱们同学这么有型啊。更令人痛心的是,现在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听说咱山东少管所最近要扩建,因为人太多有点装不下了。

建少管所要花很多钱的,你想那少管所的围墙多高啊,还不比咱*中的高两倍、三倍啊。整个的坐井观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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