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4-03-24 13:55:04 阅读 1326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部门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1、消防安全由校长负责、协调,有部分教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实行部门防火责任制,并由部门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3、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办公用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室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管理消防设备的部门要负责管理好消防设备,定期运转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5)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5、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通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6、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7、办公室内烟头及火柴余烬随时熄灭。

8、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9、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10发现火警,应立即拨火警**119,并关闭电气闸和门窗,迅速离开工作场所,应徒步从楼梯下去。

11、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理: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3)使用电炉、电热锅、电热杯等的;

(4)乱挂、乱接电器线路的;

(5)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 总则。1 为了预防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 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校 园 稳定,保障教学 科研 生活的顺利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及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定。2 各职能部门应...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2.学校安全小组定期组织安全讲座,进行安全教育 所有教职工知道火警 会使用灭火器。3.每月由安全员对全楼报警器的敏感度 消防栓 灭火器 应急灯 安全指示标志灯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做好保洁工作。4.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1次。5.晚班教师下班前将班内外安全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更好地开展消防工作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消防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坚持消防机构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