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4-03-24 15:15:06 阅读 79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预防火灾,保障教学楼的公共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教务处主管领导为教学楼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的三所教学楼号、电化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教学楼公共卫生员以及夜间值班人员,要对所管辖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使之隐患得到及时整改。要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的使用常识,发生意外会使用灭火器并及时报警。

3、教学楼所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兼职义务消防安全员,要由各系部主管学生的副主任、学生干事对其义务消防安全员进行培训、教育掌握灭火器的使用知识和技能,发生意外义务消防员要挺身而出,参与灭火和引导教学楼师生安全疏散。

4、教学楼各班级教室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以免造成电线短路打火造成火灾。

5、教学楼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消防灭火水带、水枪要严格管理,要指定专业人负责,实行消防器材负责人挂牌制。并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实行责任追究制并及时报告院资产安全处处理、按规定及时更换。

6、教学楼的消防疏散正门、侧门要保持时刻通畅,夜间值班人员要负责按正常作息时间开门锁门,要保证正常教学时各门畅通无阻。

7、教学楼各层均安装有疏散安全应急灯标示,发生意外,由在岗教师、工作人员、班干部组织按其指示有秩序的安全疏散。

8、教务处主管领导对所管辖的各教学楼消防安全,实行每周一次的自检自查制,学院资产安全处实行每月一次巡检制,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限期一周内必须整改完毕。

以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望师生自觉遵守。

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一辈子孤单并不可怕,如果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自由,那我们就是幸福的。许多长久的关系都以为忘记了当初所坚持与拥有的,最后又开始羡慕起孤单的人。

学校教学楼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整洁美观 优雅,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 优美 舒适的学习 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卫生制度。1 增强卫生意识,改变卫生环境,创建优美 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2 每天进行清扫,确保全天候清洁 整齐 规范。3 建立严格的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室内外良好的卫生...

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费用计划 1教学楼 1

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计划。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柳州市航四路小学工程 行政办公楼 1 教学楼及汇报厅 2 教学楼 体育馆 综合楼 看台 大门及围墙 建设地点位于柳州市柳南区航银路与航四路交汇处。行政办公楼 1 教学楼及汇报厅建筑面积约4758.31m2,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高度14.85m。...

教学楼安全措施和疏散预案

一 组织领导。组长 张心智。副组长 李明 李扬 组员 仲云飞 周新建 魏长林 仲春威 龚爽 李慧杰 潘萌及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指挥教学楼的安全疏散工作。各年级组长 班主任分别兼任本年级和本班的安全监督员。二 落实制度。1 领导值班制度。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中层领导轮流担任,负责检查当天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