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发布 2019-05-14 16:19:37 阅读 4029

人函〔2016〕20号。

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

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教学研究型教师招聘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6﹞3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型。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二、应聘条件。

一)预聘助理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预聘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聘用条件,具体见《北京理工大学教学研究型教师招聘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6﹞3号)和《重点刊物目录及“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用条件与职责(试行)》(北理工发﹝2015﹞46号)。

三)满足相应学科专业方向的学术业绩标准。

三、招聘程序。

按照设置岗位、公开招聘、初选面试、通讯评议、专家评议、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见《北京理工大学教学研究型教师招聘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6﹞3号)。

四、时间安排。

学院向学校提交申请人材料的时限一般为1月-11月。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材料受理时限为1月-6月,国内博士后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招聘材料受理时限为1月-11月。

五、报送材料要求各学院提交材料应包括:(一)申请人材料。

1.《新进教师申请审批表》2.各类资质证明材料:

应聘初期提交:代表性**(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明、检索证明、学术兼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导师或同行专家推荐信3封(含)以上原件。

确定聘用后提交:国家认可的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含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博士后在站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