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常见的思维误区

发布 2023-07-31 03:51:46 阅读 9565

涵盖面不全,不足以指引企业更好的管控。通常的母子公司之间分权界面,其实主要是用于对运营过程中的一些事项权力的界定,没法升到治理体系和宏观管理体系。

华彩认为,管控体系绝不是简单的你管什么,我管什么,应该是事前谁来负责任,在事中的各个事项上谁有话语权,在事后的事项上谁有话语权,即使说集团公司间真的有分权界面的话,事实复杂的,犬牙交错的分布在这三个层面中间,是一系列的,错落的,环环相扣的权力串联链,而不是一个并联的权力界面。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不能也无法干预,实际上母公司作为出资人,必须对子公司形成干预,以达成集团价值最大化。

很多公司认为管控最终消解在组织架构、部门等元素中的想法的核心思想---模式决定定位,定位决定架构,模式和定位的设计,是个中间产品,认为所谓管控体系,最后是以组织架构的形态表达,只要拎清楚母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子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对应关系,流程与制度。那就是管控模式的具体落实和存在了,所以管控模式或体系最后是不具体存在的,这种想法至少存在以下四点问题:

管控体系设计与运行-控体系要通过治理,控制,宏观管理三个体系来落地。三个体系都有其实际的正式或非正式组织,以及机制,会议,特殊的跨部门联络等等事项来落地。这些内容及运作其实在企业里面是长期存在的,而不是可以用单纯变成组织架构,制度,流程来取代。

治理-治理体系上,母公司不仅要设计子公司的治理体系,还要不断优化治理体系原有的设计,定期发现治理体系设计上的毛病,并辅之以治理体系的实际运作,治理体系还要有支撑,通过内控,法务实施,学习型董事会等手段来支撑治理体系的落地。治理体系的设计、运行与优化需要专人操作。

控制-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不仅是有一个控制体系的设计(或者若干权限与界面),还有对这个控制体系的一个持续的支撑和实施平台---总部的改造,建设和担当管控职能,以及子公司的改造,建设和配合管控实施。集团可以适应管控的改造和建设是两头,控制体系是中间的夹层。

宏观管理-在管控当中,必须有强大的宏观管理体系的存在,宏观管理事实上是一种体外能力,不是走正常管理路线的。它是母公司超法理的一个对子公司的干预和价值的注入,母公司会出于价值最大化的考虑,朝子公司注入很多资源,以及拿走很多资源。

总部职能强化≠总部建设到位更≠控制力到位更≠管控体系运行到位

总部组织与职能并不等于总部建设。即使总部职能到位,绩效薪酬到位,并不意味着总部的高管层与职能分工到位,并不意味着总部的强势管控到位,强势管控要建立很多很多支撑和补偿。

总部建设并不是总部战略的全部。好的总部战略必须加上领导人的任命管理,对子公司的制度输出,对子公司的强势干预,对子公司的重大决策的干预,对子公司的资源的优化配置。

总部建设不等于控制力。总部建设充其量是总部的能力更强了,并不等于控制力。控制力最起码要总部对子公司的绩效评价权、目标制定权、投资的干预权,对子公司的制度优化权,变革权,资产控制权,整合设计权,要有这些权,才能有控制力。

控制力只是管控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总部的全部,更不是管控的全部。 (作者系华彩咨询集团总裁白万纲先生)

管控常见的思维误区

1 思维误区一 破三分法 非模式,导向 将集团管控模式分为战略型 财务型 操作型三种类型,即集团管控三分法,三分法 先天存在一系列无法涵盖集团管控内容的结构性矛盾。三分法五大错误认识。定位而非体系。三分法其实是母公司针对不同子公司,在对不同子公司管控时所应采取的导向与定位,并非系统的管控模式 简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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