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发布 2023-08-14 18:07:00 阅读 3682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6m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城市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城市客车(含插电式和增程式),燃料电池客车/城市客车参照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8—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0294—2008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7578—2013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8384.3—2015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 20071—2006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t 31498—2015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qc/t 29106—2014 汽车电线束技术条件。

iso 6487 碰撞试验测量技术:检测仪器(road vehicle-measurement techniques in impact tests-instrumentation)

gb 13094、gb/t 18384.3—2015、gb/t 19596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热失控 thermal runaway

单体蓄电池内放热反应引起不可控温升的现象。

热失控扩展 thermal runaway propagation

蓄电池包或系统内部的单体蓄电池或单体蓄电池单元热失控,并触发该蓄电池系统中相邻或其他部位蓄电池热失控的现象。

热事故信号 thermal event signal

蓄电池系统内发生热失控时发出的信号。

圆柱电池 cylindrical cell

具有圆柱形硬质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方形电池 prismatic cell

具有方形硬质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软包电池 pouch cell

具有叠层复合金属箔外壳的单体蓄电池。

电动客车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车辆应在30 cm水深的水池中,以5~10 km/h的速度行驶500 m,完成涉水试验,时间3~5 min;若水池长度小于500 m,需要进行几次,总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少于10 min。车辆涉水试验完成后10 min内,按照gb/t 18384.3—2015中7.

2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完成测量,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 mω。

以下部件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零部件及系统的防护等级试验按gb 4208—2008的试验条件进行:

1——安装在客舱地板以下且距地面500 mm以下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和与b级电压部件相连的连接器(充电口除外);

2——安装在车顶且无防护装置的b级电压电气设备(受电装置除外)。

车辆在退电状态,在水深50cm水池浸泡24h,之后打开总火开关,并将点火开关开至on档,2 h内车辆不**、不**。

蓄电池单元按照附录a的热失控测试条件进行试验,测试对象不应发生**、**。

可充电储能系统按照附录b的热失控扩展测试条件进行试验,测试对象应满足如下要求:

a)如果未发生热失控,试验通过。为了确保热失控扩展不会发生,检测机构需证明采用附录c的三种触发方法,均不会发生热失控;

b)如果发生热失控,但是热事故信号发出后5 min内没有发生外部**或**,且没有烟气进入乘客舱,试验通过。上述结论应在不拆卸测试样品的前提下通过肉眼来进行判断。

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应与客舱隔离(引风装置除外),保证乘客不能触及到可充电储能系统。若从客舱引风为可充电储能系统调节温度,则引风口应配置烟雾控制装置,保证有害气体不能从进风口进入客舱。

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维修开关和熔断器。

蓄电池包应设有泄压和透气装置,泄压压力不大于50 kpa。

可充电储能系统能量相同或减小;

—箱体结构相同或加强;

—箱体安装结构相同或加强;

—电池包安装区域的车体结构不变或加强(结构开口尺寸相同或变小)。

表1 出口的最少数量。

规范性附录)

对电动客车车载可充电系统的核心化学危险源进行安全性评价与管控。

电池管理系统管理的最小蓄电池单元。

除另有规定,试验应在温度为25±5 ℃,相对湿度为15%~90%,大气压力为86 kpa~106 kpa的环境中进行。本标准所提到的室温,是指25±2 ℃。

表a.1:加热装置功率选择。

将测试对象充电到soc=100%后,再对测试对象用1c电流继续充电12 min。

立刻启动加热装置,并以其最大功率对测试对象进行持续加热,当发生热失控或者a.3.2定义的监测点温度达到300 ℃时,停止触发,关闭加热装置。

以下是判定是否发生热失控的条件:

a)测试对象产生电压降;

b)监测点温度达到电池厂商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

c)监测点的温升速率dt/dt≥1℃/s

当a)&c)或者b)&c)发生时,判定发生热失控。

加热过程中及加热结束1 h内,如果发生**、**现象,则试验终止。

规范性附录)

在车辆的蓄电池系统发生热失控时,确保车内乘客的人身安全。

测试对象为整车或完整的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或包括蓄电池及电气连接的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子系统。制造商如果选择储能系统子系统作为测试对象,则需证明子系统的试验结果能够合理地反映完整的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在同等条件下的安全性能。如果储能系统的电子管理单元(bms或其它装置)没有集成在封装蓄电池的壳体内,则必须保证电子管理单元能够正常运行并发送报警信号。

试验应在以下条件进行:

a)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温度为25±5 ℃,相对湿度为15%~90%,大气压力为86 kpa~106 kpa的环境中进行。本标准所提到的室温,是指25±2 ℃;

b) 试验开始前,测试对象的soc应调至大于电池厂商规定的正常soc工作范围的[90%或者95%];

c) 试验开始前,所有的试验装置应都必须正常运行。若选择过充作为热失控触发方法,需关闭过充保护功能;

d) 试验应尽可能少地对测试样品进行改动,制造商需提交所做改动的清单;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车长大于等于6m的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 城市客车 混合动力客车 城市客车 含插电式和增程式 燃料电池客车 城市客车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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