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的归属研究

发布 2023-08-18 19:00:04 阅读 7199

摘要目前汽车越来越普遍,各个住宅小区为了更多的吸引住户,修建各种各样的车位和车库,但是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是停车位和车库的权属不明,虽然《物权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规定,但是关于车库却也没确定其归属,对于解决现实问题是不够的。

关键词停车位开发商归属。

作者简介:李燕燕,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1-161-02

一、小区停车位的分类。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分类众说纷纭,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四种情况: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和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这是实践中比较主流的分法,我们说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这种分类太过简单和粗糙,如住宅小区停车位也有建筑区划内的和不在建筑区划内之分,这样不利于研究具体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

有的学者把住宅小区停车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地上停车位,另一类是地下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地面露天停车位,另一种是建筑物的首层架空层。小区地下车位也分两种:

一种是专门规划用于停车的地下车位;一种是对地下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而建成的车位。再有就是独立车库,独立车库又分为地面独立车库和地下独立车库。这种分类是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把各种情况都囊括进来,从这种分类出发研究停车位的归属是比较完善和全面的。

还有的学者把停车位分为具有独立产权的停车位;无独立产权的停车位和改变原有法定用途的停车位。这种分类大体上是合理的,但细细研究其内容,其中的问题太过庞杂和混乱,不是单纯的三个分类就可以解决问题的。现实生活中如何确定什么是有独立产权的停车位各个地方的做法不一,各个学者观点不同,我们要考虑的内容远远比其要复杂,而且这种分类也没有把独立车库概括近来,是一个疏忽。

笔者把各个学者的观点整合然后进行比较,提出自己的分类。第一类是地面的露天停车位,其包括在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和占用业主公共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停车位。第二类是地下停车位,其包括专门规划用来停车的停车位和对地下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而建成的车位。

第三类是首层架空的停车位。第四类是独立的车库,包括地面的独立车库和地下的独立车库。

论小区停车位归属

作者 霍晓莉许娅楠。法制与社会 2015年第12期。摘要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文章从我国小区停车位现状 小区停车位归属权纠纷的原因两个方面,结合日本 美国 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及实务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物权法角度对完善我国小区停车位归属权制度进行理论分析...

小区停车位归属权

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 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 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 场 四至界明...

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一直是物业管理中矛盾的焦点。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就有关停车位的归属纷争凸现,各方利害当事人各执一端。本文试着从理论上 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为此问题的改进提供立法参考。2.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的现状。二十一世纪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