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发布 2023-09-09 18:05:07 阅读 7700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

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1 总则。1.1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结合发电企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1.3 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5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各发电企业。

1.6 本规程只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2 事故定义、归属和级别。

2.1 事故定义。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下同)。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临时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等。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事故统计。

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于本规程统计范围。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

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

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以下简称电监会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和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有关规定 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一 填空 1.事故调查必须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2.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 准确 完整。3.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4.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 大唐河南发电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6.任何单位和...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汇报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二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西北电监局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公司始终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工作。2012年中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没有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公司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12年安全生产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