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6 22:45:04 阅读 4709

1.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在办公区域以及施工区域内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1 固定用火设备、设施,动火环境要加强检查,保证安全。

1.2 电、气焊作业必须由取得焊工本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安全员在动火作业期间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3 工程技术部人员在动火区内动火,须指定现场安全监护员。

1.4 动火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4.1 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1.4.2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干净不动火;

1.4.3 难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1.4.4 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不火;

1.4.5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未洗刷干净和残存油质未除净不动火;

1.4.6 压力容器未泄压、未清洗干净前不动火;

1.4.7 大风天(五级以上)不在室外动火;

1.4.8 电焊、气焊设备及工具检查无故障后方可动火;在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1.4.9 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4.10 电焊机的地线,不得接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或设备上;

1.4.11 在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或煤气管道附近电、气焊时,设置围栏,防止火花飞溅引发火灾;

1.4.12 电、气焊不交叉作业;

1.4.13 动火现场应配备不低于5kg的灭火器;

1.4.14 动火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1.4.15 动火作业完毕后,检查有无火种残留,并清理好现场;

1.4.16 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干净现场火种和易燃杂物,方可离开现场。

1.4.17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是有焊工本的专业人员,动火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5 安全用电是消除火险隐患的重要措施。工程技术部应经常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电气设备,电工应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

1.6 物业服务区域的电气设备,包括原有配置的灯具、开关、插座、电路等,不得因故擅自拆装改装。

1.6.1 倘若需要增加容量或改动原有电气设施设备须经有关部门认可并指派专业人员完成。

1.6.2 房间内的所有墙、地插座,每个插座所带电器负载不超过1500w。

1.6.3 由墙、地插座引至设备的电源线中间不得有接头,插头不得虚接,应插实。

1.6.4 使用的电源插座要选用与电气设备相匹配的,技术指标相符的合格产品。

1.6.5 严禁电源插座板数个连接使用。

1.6.6 严格临时用电的管理。

1.6.7 下班或外出离开前,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

2. 供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2.1 供电管理制度。

2.1.1 负责供电运行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贯彻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1.2 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保养制度,加强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2.1.3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1.4 保证公共区域电气设备设施完好,线路负荷满足设计要求,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2.1.5 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电气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2.1.6 发生供电设备出现异常情况,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必须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1.7 禁止乱拉乱接供电线路,严禁超载用电。

2.2 高低压设备停送电操作规程。

2.2.1 停送电时应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2.2.2 由当值人员填写《高压工作票》、《高压停电工作票》,工程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进行倒闸操作。

2.2.3 操作前由主管对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及停电范围做详细交底,并做好工作分工。

2.2.4 操作时必须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2.2.5 操作人员操作前先在模拟板上演习,然后进行现场操作;操作时严格执行唱票制度。

2.2.6 停电时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措施:断开电源、验电、放电、装接地线、挂标示牌、装设临时遮拦。

2.2.7 所有高低压设备送电前,必须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清点现场工具和材料,不应有遗漏。

2.2.8 由工作负责人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认为无问题后,宣布工作终结,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2.2.9 停送电顺序: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即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顺序反之。

2.2.10 停送电操作步骤:

2.2.10.1 送电操作要点:

合闸前,检查核实高压、低压开关位置是否与操作票内容相符。

按操作顺序将小车柜推入运行位置,合上高压断路器,查信号指示正确,合上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后,查变压器低压电压、声音正常。

合上低压总开关。

合上各路低压出线开关,查运行正常。

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2.10.2停电操作要点。

拉开各路低压出线开关。

拉开低压总开关。

拉开断路器,查信号指示正确。

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指示牌。

3.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标准。

3.1 材料吊装、脚手架工程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监理(总监)、业主审批后实施,并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3.2 安全施工措施的交底。

3.2.1 所有施工活动如无措施、无交底,不得开工;无措施、无安全措施交底的开工项目,视为违章施工。

3.2.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由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员交底,其余项目的安全措施全部由工地专职安全工程师进行交底。

3.2.3 所有的安全措施交底要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交底内容、日期等详细记录,要求做到100%交底100%掌握。

3.3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项目的主要危险点,并符合以下要求:

3.3.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3.3.2 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保护。

3.3.3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3.3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3.4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针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5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3.6 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布置本班作业须注意的安全事项、危险点、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要有专人对安全措施执**况进行检查;班后总结本班中的安全情况,表扬好的做法,批评违章的人和事,并提醒下次注意事项和必须整改的内容。

4.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4.1 高空作业。

4.1.1 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按程序严格执行。

4.1.2 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经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4.1.3 高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必须装设1.6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立网。

4.1.4 高空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置盖板,安全网和围栏。

4.1.5 特殊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信号和通讯装置必须有专人负责。

4.1.6 在高空作业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4.1.7 高空作业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设计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4.1.8 高空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处或凭栏杆起吊物件。

4.1.9 作业人员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4.1.10 特殊高空作业(如脚手架拆除等)的危险区必须设置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4.1.11 在大风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大风措施,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塔吊不得使用。

4.1.12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2 交叉作业。

4.2.1 交叉作业时,施工各方必须按施工范围及安全事项进行商定;各工序必须密切配合,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必要时必须设专人进行监护管理。

4.2.2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必须拆除时。

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4.2.3 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必要时派专人进行监护。

4.2.4 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箱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4.2.5 在特殊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采取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4.2.6 大的交叉施工作业,必须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措施,经批准交底后才允许施工。5. 施工用电管理。

5.1 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明文规定该机构的负责人,电气负责人,一、二类工作票签发人及电工班组**员。

5.2 各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5.3 各用电单位自选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4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及材料。

5.5 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

5.6 各用电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及电气负责人,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视安全供电,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5.7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5.7.1 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5.7.2 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5.7.3 凡在供电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及在各自管理的电压等级在380v以上(含380v等级)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无论设备是否带电,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证手续,做好安全措施,经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

5.7.4 严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严禁超时停送电,杜绝习惯性违章。

5.7.5 电气设备停止运行(包括事故停电和拉闸)后,在未拉开有关刀闸或断开开关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电气设备,更不得擅自进行工作,以防突然来电。

管理制度某煤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矿 科领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第二天上午8时,值班实行对 接,必须在调度室值班记录上签字。2 矿领导为值班总指挥,科领导是当日全公司安全生产的值班组长,二十四小时参与调度安全生产指挥,并负责当日的事故安排处理和隐患排除工作。3 值班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当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 设...

管理制度 油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油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总则。digg排行。油库是储存油料的基21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地,具有易燃 易爆 易挥。发和流动性的危险性。油库热门评论的各种设备是油库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为了加强油库设备的管理,使油库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油库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油库的经营效果,提高油...

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qhse ysc01 03 2005 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作业文件汇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共12册第3册。编制部门 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核 朱成慧。审批 方德鑫。2005年8月15日批准发布第0版。新疆永升建设发展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2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