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9 13:26:11 阅读 6382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于控制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订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于控制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订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1、公司总经理(委托**人-张久怀)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何德波)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司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公司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况;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调查。

4、项目经理部(王希聪、张久怀)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

5、项目部经理(段炳全)负责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

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2、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3 对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

2.4 对方延误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的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需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时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的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用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中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六、合同的履行。

1、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本公司找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将基本情况上报公司领导。

七、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公司办公室。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1 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管理的领导责任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同管理职责分属各职能部门。合同的制定主管部门是总经理办公室,配合部门为工程部 财务部 综合部对合同进行档案管理。2 公司对合同风险条款的限定。2.1 合同造价受控于开发项目投资预算,且不应高于项目投资预算 合同应明确影响双方结算价款...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本工程建设,规范施工行为,优化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保证建设方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设计意图,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共建筑广场工程。第三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 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工程设计方案 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 工程预算等,认真及时完成工作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变更设计方案,须履行报批手续。2 施工队须具备相关资质,施工人员须经培训并具有一定的技术业务水平。施工中施工员要服从分工,听从安排。3 签订 安全施工管理责任书 明确相应人员抓好施工安全,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