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06 07学年试卷

发布 2023-12-20 19:35:09 阅读 3866

武汉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

刑法学(上)》试卷(a)

学号姓名院系分数。

一、解释下列概念(每题3分,共15分)

1、广义刑法2、刑法的溯及力3、复杂客体。

4、犯罪中止5、一般累犯。

二、辨析(每题5分,共20分)

1、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与起辅助作用的从犯。

3、某甲(女)系现役军人,因与其夫(现役军人)两地分居致感情不合,便与某乙公开同居,对外宣称夫妻并共同抚养某乙的孩子。现某甲丈夫要求法院追究某甲和某乙的刑事责任。请分析。

4、某甲2023年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在执行6年时发现甲还有三次抢劫和一次非法拘禁未经审理,经审理,法院依法分别判处其抢劫罪有期徒刑10年,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2年。

试分析如何实行数罪并罚。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间接故意的概念和特征。

2、特别防卫的概念和特征。

四、论述题(20分)

1、简论想象竞合犯。

五、案例分析(25分)

基本案情:2023年7月29日凌晨3时40分许,被告人刘成携带猎枪和子弹上班(因其是单位值班人员,曾遭人侵害便私自购枪用予防身)。恰遇陈桂到其居住的5层楼时被刘发现,刘成遂打开枪机喝问,陈桂即向楼下跑去。

刘成认为陈桂是小偷,遂持枪追攀至该区中学大门前马路上将陈桂抓住,往亮处走,右手抓住陈桂的肩部(其右手有残疾),左手持已处于击发状的猎枪,连续戳击陈桂的后背数下,此时猎**发,陈桂因霰弹致心血管破裂大量失血而死亡。

刘成作案后将猎枪和剩余的子弹丢弃于其工作单位的化粪池内,当日凌晨刘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分析被告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和罪数。

武汉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

刑法学(上)》试卷(a)参***。

一、解释下列概念(每题3分,共15分)

1、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是指刑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以及刑法对它生效以前发生的,尚未审判或者审判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一个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直接客体。

4、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5、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次犯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人。

二、辨析(每题5分,共20分)

1、前者是指承担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犯罪应当达到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规定已满16周岁后者是指行为人达到法定18周岁年龄后,不具有法定的无责任能力和限制责任能力要件,精神、智力、生理功能健全的人。

2、前者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实施了实行行为但对共同犯罪的完成起次要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后者指在共同犯罪中实施非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的共同犯罪人。

3、某甲(女)其配偶系现役军人,但其自己也为现役军人,与他人同居行为不构成破坏军婚罪;某乙明知甲为现役军人与之公开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

4、应当在11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刑罚,减去已经服刑的6年。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正当防卫行为。

防卫的范围限制;防卫的时间限制;防卫限度的限制。

四、论述题(20分)

1、是指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条件:一行为(要求对一行为及罪过有说明);触犯数罪名(要求对罪名有说明)是否与法条竞合区别不影响得分。

五、案例分析(25分)

1、私藏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杀人罪。

2、罪过为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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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04 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刑法学 上 试卷 a 学号姓名院系分数。一 名词解释 每题3分,共15分 1 犯罪构成 2 犯罪故意 3 自首 4 一般累犯 5 假释。二 单项选择题 每题1分,共10分 1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他人巨额财产,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b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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