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事故年

发布 2024-01-09 12:05:02 阅读 8673

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案例。

2024年1月17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门庄镇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粉碎性**,造成重伤2人,轻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事故发生主要经过。

2024年1月17日下午3时左右,枣强县门庄镇杨苏村苏国强,开着农用三轮车去门庄镇苏杨庄倒卖液化石油气。买主苏国胜要买一只新液化石油气钢瓶和10公斤液化石油气。苏国强把车上的一只新瓶取出放于车后2米处,用手猛开气瓶角阀排空放气。

液化石油气钢瓶突然粉碎性**。造成苏国强、苏国胜二人重伤及周围四个8岁小轻伤。

事故原因分析。

这次液化石油气瓶的化学**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产生钢瓶**的主要原因是苏国强卖气倒气即罐倒罐造成的。苏国强在卖气倒罐过程中,罐与罐之间一旦出现了压力平衡,无法继续倒气时,就用新罐向装有液化石油气的罐中充空气,增加压力,然后继续倒气。

(苏国强误认为新罐中是氮气实际上是空气)当多次使用,新罐中的压力低于被倒罐中的压力时,液化石油气便回流到新罐中。新罐瓶中的压缩空气便成了有**危险性的混合气,当苏国强2024年1月17日下午3时30分从三轮车上取下该瓶,猛拧角阀排气时,在**极限范围内高速混合气流与空气磨擦产生静电火花,于是便造成了这起化学性**事故。

预防事故发生措施。

坚决取消一切罐倒罐经销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个人倒卖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钢瓶生产厂家,凡使用空气为介质做气密试验的,钢瓶出厂时必须排空降压,压力降至0时才能出厂。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2024年4月10日4时05分,北京某学院有机实验楼南侧钢瓶房内发出嘶嘶响声,并冒出白色烟雾,紧接着变为黄色烟雾,几分钟后,丁二烯钢瓶即**。**后的钢瓶沿筒体纵向裂开,裂开后扩展至底部环向焊缝熔合线处撕开,顶部封头和筒体仍连在一起,筒体裂开部分几乎展成平板。与之一起放置的丙烯钢瓶被炸变形,但未破裂。

钢瓶房及与之毗邻的围墙部分倒塌,有机实验楼南侧窗玻璃大部分被震碎,无机试验楼北侧窗玻璃部分被震碎。由于钢瓶房周围当时无人,因而未造**员**。

二、事故原因分析。

**钢瓶内的丁二烯是于2024年4月27日在北京燕化公司橡胶厂研究所中试罐区灌装的,到该瓶**时,瓶内丁二烯已灌装近一年时间。瓶内残留有少量丁二烯低聚物吸收部分或微量氧,可形成过氧化物或过氧化氢。这些低聚物的过氧化物或过氧化氢即使在常温下,由于时间过长会逐渐分解形成自由基,自由基积累到一定浓度后引起丁二烯自聚。

聚合时伴随放热(17千卡/摩尔),可使钢瓶内温度升高,温度的上升又导致聚合加速,形成恶性循环,短时间内温度可升至300~500℃。温度升高同时还造成丁二烯大量汽化,瓶内压力可达到140~150公斤/厘米2,远远超过钢瓶设计的工作压力,造成了钢瓶**。这起事故是由于丁二烯钢瓶储存期过长,瓶内丁二烯自聚引起的**。

三、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

由于此次**事故是由于丁二烯自聚所致,学校在管理和使用方面也制订了有关规定,因而此次事故不涉及个人责任。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丁二烯钢瓶内残存的丁二烯低聚物在每次充装前必须清除干净,可用高纯氮气反复吹扫,或采取其他必要方法,以减少瓶内低聚物的残存量。

2.尽量缩短储存时间,储存期一般不应超过半年。

3.由于丁二烯是一种活性很高的聚合单体,为了减缓丁二烯的自聚,在充装丁二烯时可加入阻聚剂。

4.要做好丁二烯钢瓶的定期检验工作。

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厘清安全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根据 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 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实验室发生的造 员伤害 财产损失 环境污染等情况的事件。第三条。实验室安全事故...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预案

c 实验室负责提供演练参与人员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2 实施阶段。a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b 物体打击造 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c 设备倾覆造 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 演练记录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

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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