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 进度 造价 安全 环保监理措施

发布 2024-03-04 17:05:07 阅读 2666

5、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5、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方法、程序与措施。

5.1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及依据、内容及制度。

5.1.1 质量控制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所监理的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监理,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国家相关专业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达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设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1.2 质量控制依据。

5.1.2.1国家颁布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督规范建设市场,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5.1.2.2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与修改文件。

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无疑是监理人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但是从严格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监理单位在施工前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工作。以达到了解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发现图纸差错和减少质量隐患的目的。

5.1.2.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和指导现场施工的规划性、指导性文件,并详细规定了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的现场布置、人员组织配备和施工机具配置,每项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工序和工艺、施工方法及技术保证措施,质量检查方法和技术标准等。施工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提出对于所承包的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报请监理人审核。一旦获得批准,它就成为监理人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之一。

5.1.2.4合同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或部颁)的现行技术规范、施工工艺规程及验收规范、评定规程。

国家和行业(或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操作规程,是建立、维护正常和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准则,也是为有关人员制定的统一行动准则,它是工程施工经验的总结,与质量形成密切相关,必须严格遵守。

5.1.2.5合同中引用的有关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方面的质量依据:

1)有关产品技术标准。如水泥、水泥制品、钢材、石材、石灰、砂、防水材料、建筑五金及其他材料的产品标准。

2)有关检验、取样方法的技术标准。

5.1.2.6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合同条款。

监理合同写有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关质量控制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施工承包合同写有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有关质量控制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款,各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的承诺,尤其是监理单位,既要履行监理合同的条款,又要监督施工承包人履行质量控制条款。因此,监理单位要熟悉这些条款,当发生纠纷时,及时采取协商调解等手段予以解决。

5.1.2.7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标准。

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标准,。

5.1.2.8执行更高的质量标准。

当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高于国家及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时,执行合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技术要求。鉴于国家工程技术标准的法律和法规地位,当工程项目合同技术规范、标准和工程设计技术要求低于国家及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强制性技术条文标准时,执行国家及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

5.1.3 质量控制内容。

1)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施工技术的要求,组织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测量、放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2)审查承包人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总结出各因素与抗压等级、抗拉等级、抗压弹模和抗渗、抗冻性能等主要设计指标之间的关系,根据最优设计配合比和现场原材料取样检测结果确定相应的施工配合比。

3)查验运到现场的水泥、砂、石子、混凝土外加剂等的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抽检确认其质量。

4)配合发包人代表对运到现场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并作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包装及密封应良好;开箱检查清点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设备外观应无损伤,检查合格。

5)检查承包人的钢模、模板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6)审查承包人的混凝土浇筑时温度控制措施。

7)审查承包人的闸门安装、启闭机安装的施工方案。

8)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和经监理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9)检查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自检资料,数据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承包人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10)对承包人的检测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不定期的进行抽检,以确保检测、试验的准确性。

11)监督承包人对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样(试验)。

12)对承包人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进行确认;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及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的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

13)审批承包人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及主要方法;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审核试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

14)审查、审核批准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试验室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配备、试验室人员的构成、上岗资质及素质、试验室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

15)审查批准承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规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16)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经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17)建立自己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等方法,对承包人的检测结果进行复核。充分运用监理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项的(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确认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18)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做好第一手资料(包括声像资料)。

19)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20)协助发包人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交)工验收,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21)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参与讨论事故处理意见,并指示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

22)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在监理月报、年报和监理工作报告中如实向发包人反映。

23)依据监理合同,同时做好水土保持、设备监造、金属结构安装等其他相关方面的质量控制工作。

5.1.4 质量控制制度。

5.1.4.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根据工程特点,督促要求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基础坑排水方案》、《土石方开挖方案》、《混凝土浇筑方案》、《基础处理工程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督促要求《混凝土浇筑温控措施》,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如果施工方采用汛期施工,将进一步要求承包人编制《季节性施工的特殊温控措施》,提前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2)签认材料报验单。

1)要求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2)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及确认文件。

3)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业主、承包人到材料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4)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签认《配合比通知单》和《混凝土浇筑申请书》,并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和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3)签认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1)要求承包人提交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提供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2)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并参与订货合同的拟订和签约工作。

3)要求承包人对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4)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4)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要求承包人对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后进行调试,合格后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2)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对需要定期检查的设备(仪器、磅秤等)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检查证明。

5)核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1)核查承包人的企业资质、机构设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检查并督促落实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

3)检查各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

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合理可行。

6)查验承包人的测量放线。

1)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坐标和高程)。

2)查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3)查验轴线位置、高程控制标志。

4)审查合格后签认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5)审核承包人原始地形和原始断面测量成果,并进性抽测。

5.1.4.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巡视检查和旁站。

1)监理工程师加强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问题时应及时指出并责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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