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发布 2019-05-14 21:14:17 阅读 8941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产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册、证。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机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门诊制度

瑞金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 根据市 区疾控中心的要求,设立计划免疫专科门诊,做。到专室 专人负责。每周一至周六 除国定假日外 上午进行预防接种。二 接种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筒,活菌疫苗。安培打开后半小时用完,灭活菌疫苗一小时内用完。接种人员在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不许佩带戒指。三...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证补漏种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 本制度适用于就读于我校每年的七年级新生。二 学生入学所查验的接...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 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一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暴发流行,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以及省卫生厅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精神,对入托 入学新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 各托幼机构 小学在新生招收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