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版本

发布 2023-10-01 17:17:34 阅读 8912

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粤府令第208号)

《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已经201x年1月19日广东省人民**第十二届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x年3月16日起施行。

省长。201x年2月13日。

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的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龄前幼儿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及幼儿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车辆。

第三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核载人数、外观标识、信号装置、行驶记录仪、轮胎、车身、安全防护装置等方面的普遍性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发展和完善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草案 第一条 立法依据 根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本办法所称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本办法所称学生,包括义务教...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 校车安...

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山东省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 条例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山东省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