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发布 2023-11-07 02:30:03 阅读 8376

xxxx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针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奖罚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本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级机关(含局、公司)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原因造成的处罚由施工队伍自己支付,项目保留加重处罚的权利。

3、如各施工队伍一个月有3次罚款记录者,给予施工队伍负责人300~500元罚款。

4、项目部每月底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管理的先进和落后班组进行奖励和处罚,奖罚数额在1000元,奖罚在当月的计量中兑现,所有罚款由安全部统一建帐,款项使用由安全部申报,项目经理审批,实行专款专用。

5、安全罚款主要用于现场安全奖励、安全用工、安全设施购置、安全教育经费等,项目管理人员均有权使用,但必须得到项目经理的书面批准。

6、项目部对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月度积分制,每次在对现场进行巡查时发现有违章违纪现象,第一次项目下达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各施工队未按照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或逾期整改的每次扣除1分并根据项目安全奖罚制度进行处罚,每月累计扣除6分的队伍,由项目领导约谈施工队负责人。每月累计扣除12分的队伍,进行停工整顿,该积分在月底清零。

一、安全奖励规定。

1、对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遵章守纪,规范施工,没有月度安全不良记录,未发生事故的施工队或个人,视贡献大小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经理批准后,一次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

2、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对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500-1000元。

3、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任何人检举揭发,经调查核实后,均可得到100-5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每周进行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有完整记录的施工作业班组,有记录有**。一次给予300-1000元的奖励,计入月度考核。

5、长期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中做得好的施工队伍,经项目安全部提议,可得到500-1000元的奖励。

6、对于项目安全管理提出很好的意见或建议,并努力推动其实施,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经项目安全部提议,可得到200-1000元的奖励。

二、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1、安全管理:

1)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而入场开始施工的分包单位罚款2000元;对该项目部发款1000元。

2)各分包单位未按建质【2008】91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

3)对各劳务分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对该单位罚款500元/人。

4)对各劳务分包单位和专业分包未按公司《关于对分包队伍实行安全生产进场许可的通知》提供资质资料或资料不真实、不齐全的,对该单位罚款500元/项。未及时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岗位技能证)等资料的,对该单位罚款1000元。

5)各种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验收资料、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不齐全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 – 200元/项。

6)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无记录、整改通知单未回复或对整改事项未验证,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为做到“三定”整改的、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条,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7)新进场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人。

8)特殊工种不持上岗证罚款100元/人,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罚款500元/人。

9)各单位不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或安全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对该单位罚款500元。

10)不服从项目人员管理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 – 500元的罚款。

11)不请假无故缺席项目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的,罚款100元/次。

2、“三宝”、“四口”、临边、脚手架。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罚款50元;2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穿拖鞋、高跟鞋、光背作业罚款100元。

2)作业区应搭设而未搭设安全网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对分包单位罚款500元;安全网张挂不整齐、有漏洞或网内有杂物未及时清理的对分包单位罚款200元。

3)作业区孔口、预留洞口、无防护设施合格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作业面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各种缆风绳及其设施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各种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的,视隐患大小对搭设班组处200 – 1000元的罚款;

7)严禁任何施工队、班组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除、破坏、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若影响正常施工,必须书面征得项目部同意,并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方可,工完后立即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私自拆除罚款1000元;许可拆除但完工后不立即恢复或恢复不符合要求者罚款500元,因拆除造成事故的责任或损失由拆除者及其所在劳务分包单位负责。

3、施工用电。

1)未按临电方案及技术要求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逐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未使用可视断电隔离开关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配电箱未按下出下进接线施工,电缆未架空穿管或埋地的,线路未使用绝缘子固定、随地乱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电箱内接线混乱,开关、回路无用途标识和编号,一闸多机,箱内开关破损、失灵的,带电裸露、用金属丝代替熔丝的,不按规范接线,不接保护零线或与工作零混接的,漏电保护器参数与系统不匹配、未安装可视透明开关,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4)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箱门敞开,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机具、设备使用无开关或距离超过3米,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用单层绝缘塑料线或花线充当电源线的,电源线老化破皮绝缘损坏或电源接头未包扎好,使用四芯电缆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办公室、库房、职工宿舍内禁止乱接电源线,违者对其个人及其所在班组分别罚款100元;对宿舍长明灯,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办公室、库房、宿舍内严禁使用功率超过100瓦的灯具取暖或照明,违者没收灯具或当场销毁,并罚款200元。

9)现场照明必须独立设开关箱,禁止动力或照明混用;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不得设开关,违者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褥子等用具,违者没收并罚款500元。

11)劳务(专业分包)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电工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配备。

12)调直机、套丝机、打夯机、木工电锯等使用倒顺开关的,罚款100元/处。

13)电工维修作业未断电,已断电但未设置警示标识或无专人看守的,罚款200元。

14)手持电动工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无保护接零,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或无插头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5)潜水泵无保护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灵敏,或失效,吊泵索具使用金属材料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6)电焊机无良好保护接零,无防水设施,配线乱拉乱搭,焊把线绝缘不良或用其他导线代替,一次线超过3米、二次线超过30米、无防二次侧漏电保护器或不使用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4、施工机械。

1)各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未进行进场验收擅自进场使用的,对劳务队罚款500元/台。

2)电锯、平刨、钢筋加工等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安全装置,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无保护接零,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无明显标志,无防震胶圈,无防爆防晒设施或放置不合理的,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搅拌机安装位置不平、不坚实、不稳定;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无保险挂钩或不挂钩保险,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未搭设防砸防雨降噪棚的,罚款1000元。

5)龙门架(井字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要求,各种安全防护、限位措施不齐全有效,卷扬机固定不牢固的,罚款500元,架体防护架与外脚手架连接的,罚款1000元。

6)龙门架(井字架)、电动吊兰等无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计算书和总工审批)、当地行业准用证或备案手续不全的禁止使用;无安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装验收单和未经当地检验部门验收合格的禁止使用,违者每项罚款500元;严禁无相关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拆作业,违者罚款1万元。

7)设备使用完后不切断电源的,罚款200元。

8)起重吊装不执行“十不吊”规定的,罚款200元;各种运输超载的,罚款500元。

9)龙门架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罚款1000元,楼层防护门不符合要求或不及时关闭的,罚款300元/处。

10)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的,罚款50元/台。

11)龙门架未按规定设置合格防雷接地装置的,罚款500元/处。

5、消防保卫、行政卫生。

1)各施工队及个人应相互团结、协调施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方属谁,一律对双方罚款500-1000元,对肇事者个人及情节恶劣分子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随地大便罚款100元,随地小便罚款50元,对发现、举报者奖励100元。

3)严禁以任何理由盗窃、破坏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成品、半成品,违者罚款100-2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出本工地,对举报者按罚款的10%进行奖励。

4)严禁在本施工现场赌博、****等行为;如有违反,没收赌资并罚款200-1000元。如有****者,一律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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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暂行规定。第一章奖励的条件 范围和标准。第一条项目管理要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实现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指标 全年杜绝死亡事故 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 重大火灾事故 场容场貌符合ci战略要求 工地安全达标或创优达到公司年初计划目标。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要求。第二条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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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励办法 1 工程部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 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 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 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2 处罚办法 1 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