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1 21:00:04 阅读 9357

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管理的积极性,约束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促进企业的安全管理。

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奖惩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与员工。

3.引用/应用标准。

引用:4.定义。

5.职责。5.1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奖惩考核细则,并组织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5.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奖惩的考核实施负责。

6.管理内容与方法。

6.1安全奖惩细则的制定。

6.1.1公司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处罚“三违”行为人和事故责任者。奖惩细则由安全环保健康部制定。

6.2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6.2.1 模范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者。

6.2.2 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学术上、技术上有较大贡献者。

6.2.3 发现事故隐患能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避免**事故发生者。

6.2.4 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效果者。

6.2.5 在事故抢险中有突出事迹者。

6.2.6 对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给予安全奖。

6.3 下列人员给予重奖。

6.3.1 避免一次重大事故或避免5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10000--50000元的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的光荣称号。

6.3.2 避免一次较大事故或避免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者,给予5000—10000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的光荣称号。

6.3.3 避免一次一般事故或避免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者,给予1000—5000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6.3.4 避免一次重伤事故或避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者,给予500—1000元物质奖励。

6.3.5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者,应给予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光荣称号。

6.4 具备下列条件的子公司、生产部门、工段、生产班组应给予表彰、奖励:

6.4.1 全年未出现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率小于等于6‰;

6.4.2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6.5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6.5.1 因“三违”行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6.5.2 不严格履行有关手续或不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6.5.3 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或不积极抢救,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6.5.4 破坏安全环保设施或不保护安全环保设施、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使用劳保用品(用具)的;

6.5.5 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打击报复;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弄虚作假,庇护当事人或嫁祸于人的。

6.5.6 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奖金、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处奖金1—5倍的罚款。

6.5.7 对于“三违”行为责任人,对初犯者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作出书面检查报安全环保健康部;再犯者从新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可视情节处以30--500元的罚款;态度蛮横或拒不改正的可加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外还应处以开除留用察看或开除的处分。

6.5.8 对不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除按有关的考核制度处罚外,另视情节处以2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并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6.6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子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2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6.6.1 发生死亡事故、民用**物品**流失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伤事故超标的;

6.6.2 对设备不能按时检修,带病运转,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

6.6.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6.6.4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发生事故的;

6.6.5 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不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致使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滞后或不能正常开展的;

6.6.6 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上报材料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挠事故调查的。

6.7 事故损失赔偿:事故直接责任者应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赔偿公司损失:

6.7.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含)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赔偿;

6.7.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5万元(含)的按损失额的8%+200元赔偿;

6.7.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10万元(含)的按损失额的6%+1200元赔偿;

6.7.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含)的按损失额的4%+3200元赔偿。

6.8 各部门根据奖惩细则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然后将考核结果报安全环保健康部。

6.9 安全环保健康部对各部门申报的奖惩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6.10 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把奖惩考核结果向全公司进行通报。

6.2 总结与回顾。

6.2.1 安全环保健康部每年对全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的管理进行回顾。

6.7记录保存。

6.7.1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保存全公司安全奖惩记录。

7.附录。7.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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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xx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奖励表彰。1.员工有下列成绩进行奖励表彰。1 在工作岗位上有特别突出表现的。2 在工作上有所发明 创造或提出的改革方案建议被公司采纳并获得大的经济效益者。3 对公司的发展有贡献者。4 对防止事故 灾难的发生有功者。5 工作业绩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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