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8 02:45:07 阅读 8253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校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一、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消防安全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 安装和维修用电设备各线路,必须由电工按 电力设备技术规范 进行操作,做到 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用电设备符合一机一闸一漏。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3 临时线路装置或架空线路应妥善安装,严禁乱拉乱接。4 安装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

用火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2.19用火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企业用火 用电安全,及时消除企业的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用火 用电的安全管理。3制度规定。3.1安全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 电力设备技术规范 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填报 临时用电审批单 经...

用火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在公司范围内凡需要临时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司行政部批准,并具备动火条件,方可动火。2 需要动火的部门和车间在动火现场必须指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情况下,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人员的监督和管理。3 公司禁止采用火 电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