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29 03:00:02 阅读 7896

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3、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4、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目录。

5、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目录。

6、因特殊**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7、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8、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9、一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35种,其中:

a:碳烯青霉素类抗菌药物注射剂不得超过3个品规。

b: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

c: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2各品规。

d:深部抗其他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各品规。

e: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各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各品规。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对综合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做出一下规定。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4、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手术除外)

6、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7、不使用抗菌药物的手术种类有:腹股沟疝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手术。

三、严格按照《各级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授权管理目录》要求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师,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

合川区官渡中心卫生院。

2023年6月15日。

抗菌药物点评制度及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特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 由处方点评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的准专项点评。2 在每月的处方点评中重点对化疗 外科 妇产科及一类切口手术的病例中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点评。3 处方点评结果上报,由医院按 阳新县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 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1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2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和药物 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 目录。3 抗...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 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 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严格禁止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3.病毒 染或病毒感染可能性较大的患者一般不用抗生素。4.对发热原因不明,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