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条例

发布 2024-01-23 03:30:16 阅读 8866

一、奖励条例:

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着的员工给予100-500元的奖励。班组奖励在500到1000元。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着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比较得力的工段或井队班组奖励200-500元、班组长、井队长奖励50-300元。

3)连续3个月或3个月以上未发生事故,且本班或本井队生产按计划完成者给该工段300-800元奖励。

4)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举报有功的给予50-100元奖励。

5)在追查失物中举报有功的给予50-100元奖励。

6)在安全生产中献计献策并有新创已经认可的奖励50-100元。

7)在全年生产中无事故,奖励工段1000元,单位井长、班组长奖励300元。

二、处罚条例:

1)凡违反条例、不戴安全帽下井的,发现一次处罚150元,帽带不系的罚50元并停岗学习一天。

2)违反规定山下井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3)在天井施工或其他3m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处罚100元。

4)进入工作区域不进行排险或排险不彻底的处罚100-300元并停岗学习三天。

5)发现不安全隐患而未上报且没有排险措施的重罚300-500元。

6)不听劝阻、蓄意、随意违章操作、指挥的处罚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7)火工品乱扔、乱堆或超量领用者处罚200-800元。

8)擅自携带、私藏火工品者处罚500-1000元,并交送司法机关处理。

9)在矿山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的处罚300-500元,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发现有偷窃财物者重罚500-1000元并开除。

11)在严禁烟火处吸烟、使用明火者处罚100-500元。

12)在规定的或临时通知的会议、学习不参加者处罚50-100元。

13)对食堂卫生或对食物浪费者处罚50-100元。

14)对乱接电线或电炉取暖的已经发现处罚50-100元。

2009年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先进,奖惩分明,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省、州、县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惩范围: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以及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奖金**:安全生产奖由镇**纳入财政预算,其金额为3万元。

第四条奖励类别。

1、安全生产综合奖。

根据镇**年度安全生产考评细则,采取量化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获前三名的分别奖5000元、3000元、2000元。其中奖给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500元。

2、重点领域单项奖项。

1)道路交通安全。

全年未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软件资料考核达标、按要求建有人车信息电子文档和纸张文档、村(居)委会基层台帐规范完备、按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报表,奖信陵派出所3000元,其中奖给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各500元。

按要求完成2条以上镇村道路安保设施建设任务、未出现镇村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软件资料健全、按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报表,奖镇交通城建环保服务中心3000元,其中奖给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2)非煤矿山。

非煤矿山管理规范、非法开采得到及时有效取缔、全年未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软件资料整理规范、按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报表,奖信陵国土资源管理所3000元,其中奖给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条例

一 奖励条例 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100 500元的奖励。班组奖励在500到1000元。2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比较得力的工段或井队班组奖励200 500元 班组长 井队长奖励50 300元。3 连续3个月或3个月以上未发生事故,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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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奖励条例 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100 200元的奖励。班组奖励在100到200元。2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比较得力的工段或井队班组奖励50 100元 班组长 矿长奖励50 300元。3 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举报有功的给予50 100...

煤矿安全奖惩条例

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安全奖励 2 第三章安全处罚 4 第一节通则 4 第二节采煤 11 第三节掘进 12 第四节机电 14 第五节运输 19 第六节 一通三防 22 第七节放炮及火工品 30 第八节地质测量 32 第九节监测监控 33 第十节其他 34 第四章有关规定 37 第五章附则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