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梦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 2024-03-11 11:55:13 阅读 8096

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金秋九月是一个收获季,也是大学生入学的时候。为了确保贫困生能够完成学业,多地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活动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求学圆梦,传达县委、县**和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心保护,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助力和谐巴东建立,巴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工商联决定继续开展xx年“金秋助学”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爱在金秋·助飞梦想。

1.全县xx年应届高考前三批录取的特困大学新生,全县在读的特困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低保户、单亲家庭、孤儿、残疾、因**灾致贫户、下岗特困等类型家庭的学生。

3.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xx年,“爱在金秋·助飞梦想”爱心专户共募集善款55.06万元,经过层层筛选、核实、公示,共有132名贫困学生获得35.5万元的爱心资助款,剩余19.56万元善款。

xx年,将19.56万元全额用于本次活动资助,其中9.56万元用于在读中小学生资助,10万元用于优秀高中毕业生资助。

1.报名推荐阶段(7月20日—8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填写报名表,出具贫困证明(村委会、乡镇民政办盖章),附上高考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各乡镇团委汇总后,协商本级工会、妇联、中心学校等单位意见,每乡镇分别报送3名特困优秀大学新生和8名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

2.调查核实阶段(8月10日—8月20日):调查核实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分片负责的原那么,采取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的工作方法,实地了解拟受助对象家庭实际情况,填写调查表和收集相关资料(学生及家庭根本情况、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村委会或民政办盖章的贫困证明资料,低保证明复印件、医院证明等材料以及相关的文字、**、**资料)。

调查分组:县总工会:野三关镇、大支坪镇、绿葱坡镇;县妇联:茶店子镇、信陵镇、官渡口镇;县工商联:溪丘湾乡、沿渡河镇、东壤口镇;团县委:金果坪乡、水布垭镇、清太坪镇。

3.汇总公示阶段(8月20日—8月25日):活动主办方根据报名推荐、走访调查的情况,集中会审,最终核定受助名额和对象,确定资助标准,并进展通报公示。

4.助学金发放阶段(8月26日—8月31日):公示无异议后,做好受助学生银行卡办理及助学金发放等相关事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活动顺利进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郭玲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向继玲同志任副组长,谭学早、陈永久、贾鹏程、钟茂波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的安排部署。

2.标准管理,透明公开。本次活动资助金从xx年所募集的专项资金列支,做到专款专用,所余资金全额用于此次资助对象,活动经费不得列支,并在相关**上公开公示。

各乡镇、学校本着“雪中送炭”的原那么,及时做好贫困大学生的统计摸底工作,组织并指导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展申报,确保将关爱送给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3.加强宣传,营造气氛。长江巴东网、巴东电视台要注重对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浓厚气氛,引导更多的社会团体及群众参与进来。

多年来,在市委、市**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回忆十年助学路,爱心共铸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金秋助学”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现行助学政策,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协助各级党委、**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新考入大学的上学子女。详细资助对象包括:

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拓展助学覆盖面,对往届已救助过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在校大学生进展扶助;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5.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参加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对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每个学生资助2000元-3000元。

1.报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本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

2.审核。由困难职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3.申报。由各单位工会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4.确定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对象市总工会将进展入户调查,掌握真实的困难情况,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市工会不再重复资助,基层单位工会应严格把关。

2.已获得市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资助的资格。

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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