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系列讲座

发布 2024-03-14 04:10:09 阅读 1903

学校安全教育知识系列讲座(一)

---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一)、食源性疾病与食物中毒:

1、食源性疾病:指由摄食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它包括食物中毒、经食物中感染的肠道传染病、食源性寄生虫病以及食物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所引起的中毒性疾病。

2、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

a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b.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来势凶猛,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

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二).常见食源性疾病及预防:

引起食源性疾病的主要危害包括生物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物理性危害。

a生物性危害。

1.食源性细菌病原体最常见,在夏秋季节多发,引起中毒的食品常常是动物性食品。

沙门氏菌病。

1)病原与中毒食品:包括仅感染人的伤寒、副伤寒沙门氏菌和引起人食物中毒的鼠伤寒沙门氏菌、肠炎沙门氏菌、猪霍乱沙门氏菌等。多发生在夏季,传播可通过水和食物,中毒食品主要是肉类食品,常由于食物存放不当,食用前未烧熟煮透所致。

2)临床表现:

肠热型(伤寒、副伤寒):开始出现发热不适、全身疼痛,此后患者出现持续高热、相对缓脉、肝脾肿大,外周白细胞下降、**出现玫瑰疹。严重肠局坏死和溃疡,有出血、穿孔等并发症。

急性胃肠炎型(食物中毒):潜伏期12~24小时,突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重者有寒战,惊厥,抽搐与昏迷,病程3~7天,预后良好。其他类型:

类霍乱型,类伤寒型,类感冒型,败血症型。

其他还有葡萄球菌肠毒素食物中毒、副溶血性弧菌属食物中毒、蜡样芽孢杆菌属食物中毒等等。

志贺菌感染(痢疾)

由于进食被志贺菌污染的食物和水而引起,常常由于不卫生的加工人员接触食品所致。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有里急后重、粘液血便)、发热、发汗、腹部疼痛和肌肉酸痛。

霍乱。由于进食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物和饮水而引起,常见引起传播是由于海产品或海产品未煮熟、生食蔬菜、吃水果不去皮,以及制作食品过程或存放时被污染所致。

防治:以预防为主,做好管水、管粪、管食品、灭苍蝇的综合防治措施。

细菌性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原则。

1)防止病原菌污染及毒素产生。

2)防止病原体繁殖及毒素的形成。

3)杀灭细菌及破坏毒素。

2、食源性病毒。

甲型肝炎。病毒为单股rna病毒,可感染不同动物和人。常年多发,各种年龄均易感染,水源、食物均可造成暴发流行,常见污染的食品为冷菜、水果和果汁、乳制品、蔬菜、贝类和冷饮。

临床表现:潜伏期15-45天,平均30天。可有黄疸型和无黄疸型二种。

预防:主要切断传染途径,控制传染源,加强饮食、饮水、环境卫生管理。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

3.食源性寄生虫。

旋毛虫病、绦虫病:食用感染的动物性食品所引起。

1)囊虫病。

猪囊虫在半透明的水泡状包囊中,肉眼为白色,比绿豆略大,包囊一端为乳白色不透明的头节,这种肉称“米猪肉”。人吃了含囊尾蚴的肉后,囊尾蚴在肠道发育成虫,引起人的绦虫病;成虫也可逆行入胃,经消化孵出幼虫,幼虫入肠壁通过血液达到全身,使人患囊尾蚴病。因囊尾蚴寄生部位不同可致脑尾蚴病、眼囊尾蚴病、肌肉囊尾蚴病,严重损害人体健康。

2)旋毛虫病,主要寄生在隔肌、舌肌、心肌。

人食用含旋毛虫包囊的肉后经一周在肠道发育为成虫,并产生大量新幼虫钻入肠壁,随血入全身各部位,损害人体健康,人体得病与吃生食或半生食肉类有关。

预防:加强肉品检疫;加强市场管理防止贩卖病畜肉;加强宣教,纠正不良饮食习惯;烹调加热要彻底,防止交叉污染。

4.天然毒素类。

包括1)海洋毒素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鱼类毒素包括河豚毒素、西加毒素和鲭鱼毒素;

2)真菌毒素和3)植物毒素毒蕈中毒、豆类食物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

毒蕈中毒常见原因及预防。

蕈类又称蘑菇,蘑菇的生长环境多种多样,草原、树林中菌菇生长较为集中。毒蘑菇又称毒蕈,在我国,毒蘑菇有100种左右,但多数种类的毒性轻微或尚不能确定,常引起人严重中毒的有10种。分别是:

褐鳞环柄菇、肉褐麟环柄菇、白毒伞、鳞柄白毒伞、毒伞、秋生盔孢伞、鹿花菌、包脚黑褶伞、毒粉褶菌、残托斑毒伞等。临床表现根据毒素成分,中毒症状划分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脏器损害型。预防措施应加强宣传、避免误食。

菜豆类食物中毒。

有毒成分可能是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具有凝血作用。中毒原因是未煮透,含毒成分未彻底破坏。临床表现:

潜伏期一般为2-4小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育、少数胸闷、心慌、出冷汗、四肢麻木、畏寒等,体温一般正常,恢复快。预防:豆角易炖吃,炒食不要贪图脆嫩。

发芽土豆中毒。

有毒成分:龙葵碱c45h73no15,土豆发芽其幼芽和芽眼部分龙葵素含量增加。临床表现为潜伏期多数2-4小时,先有咽喉抓痒及烧灼感,其后出现胃肠道症状,剧烈吐、泻致脱水、电解质紊乱和血压下降,可有头晕、头痛、轻度意识障碍、呼吸困难,重者因心脏衰竭、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预防:低温下贮藏土豆,防止发芽;不吃发芽、发绿色皮的土豆;生芽少的挖去芽和芽眼,宜炖、煮、红烧吃,加食醋可破坏毒素。

b化学性危害。

农药残留、有毒金属和化合物(铅、镉、汞、砷、氟、多环芳烃、多氯联苯、二恶英)、工厂化学药品(润滑剂、清洁洗消剂、油漆)、兽药残留。

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1)中毒原因:误食;食品中硝酸盐转变为亚硝酸盐;食品加工中加入过多硝酸盐,亚硝酸盐。

(2)中毒机制:氧化血红蛋白中二价铁为三价铁,从而失去携带氧能力,造成机体组织缺氧。

(3)预防措施:严格管理亚硝酸盐的保存与使用,防止误食;限制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添加量;加强蔬菜运输保存卫生管理;加强水质监测。

有机磷农药中毒。

有机磷化合物是一类高效、广谱杀虫剂。广泛用于农林业。

(1)中毒的原因:中毒原因主要是有机磷农药污染食物引起。如用装过农药的空瓶装酱油、酒、食用油等;食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有机磷农药污染;刚施过有机磷农药的蔬菜水果,没有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摘上市,或把有机磷农药和粮食、食品混放于同一仓库保管,造成误食或污染食品,投毒、自杀。

(2)中毒症状:潜伏期多在2小时以内,潜伏期越短,病情越重。中毒轻者表现为头疼、头晕、恶心呕吐、出汗、视力模糊、无力等。

还有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胸闷或全身肌肉紧束感、出汗、流涎(口腔、鼻孔可有大量的白色或淡红色泡沫样分泌物)、腹痛、腹泻。严重有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发绀、瞳孔缩小如针尖、对光反向消失、呼吸极困难、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惊厥、患者进入昏迷状态。最后可因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而死亡。

(3)预防。

有机磷农药专人保管,单独贮存;器具专用;喷洒农药须遵守安全间隔期;喷过农药和播过毒种的农田,要树立标志提示群众;配药拌种要远离畜圈、饮水源和瓜果地,以防治污染;喷洒药作业必须注意个人防护,喷药后用肥皂水洗手、脸;蔬菜水果在食用前洗净。

c其他。(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发现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重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责任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2).实行食堂承包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3)、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4).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的;

(6).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7).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8).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9).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而学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3)、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4)、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学校食物食品安全中毒事件的预防。

1、学校在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已开展了很多工作,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对有关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宣传。但是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其中包括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计划地对饮食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的培训,对学生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整顿等等。希望以检查为契机,促进学校的发展,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

2、学生食品安全卫生预防措施。

再来说什么叫“食品安全”呢?通俗的讲,就是人吃的食品(物),不但要有一定的营养,而且进入人体之后要无毒无害,不会引起人体损害,是安全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包括**、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和消费者。

而同学们是当然的消费者,同学们的参与方式,我想,主要是学点卫生知识,注意个人卫生,改变一些不良习惯,防止病从口入。下面我再利用一点时间,简短的讲一两个小问题。作为学生应掌握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以下几点提请大家注意: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在食堂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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