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 2024-03-24 14:15:05 阅读 2492

乌沙山电筹[2004]62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

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参建单位及筹建处所属各部门:

为了加强并规范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及工程现场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工程建设和生活秩序安全稳定,特制定《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筹建处领导同意,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四年八月三日

附件:1、目的。

为规范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及工程现场消防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新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 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3 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4 《浙江省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4、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三同时: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职责。5.1 各参建单位的最高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5.1.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5.1.2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管理体系,组织制订消防责任制和消防管理制度;

5.1.3 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1.4 建立消防组织并给予必要的训练和工作条件;

5.1.5 执行消防、安全“三同时”规定,保证消防设备的可靠、完善、及时投用;

5.1.6 主持火灾事故的扑救、调查、处理。

5.2 各参建单位必须设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 治安保卫办公室由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负责领导协调本工程建设过程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5.3.1 负责消防法规、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5.3.2 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按规定落实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更新管理工作;

5.3.3 指导协调消防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

5.3.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火灾隐患的整改;

5.3.5 按有关规定对场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

5.3.6 负责建立健全场内有关消防制度。

6、工作程序。

6.1 消防组织:

6.1.1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由公司总经理为领导的防火领导小组,并设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1.2 各单位实行单位、部门、班组**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下一级防火责任人应向上一级防火责任人负责并汇报工作。

6.1.3 各部门应设义务消防员,各参建单位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将义务消防员的名单和有关制度报治安保卫办公室备案。

6.2 主要管理工作:

6.2.1 各单位应绘制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消防设施存放位置平面图,消防设施要有明显标志。工程总平面图上应标示工程重点防火部位。

6.2.2 消防器材管理:

6.2.2.1 各单位应在管理范围按《典规》要求统一配置、保养、审验和更换,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器材完好率要保持100%。

6.2.2.2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消防器材、设施、工具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2.2.3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的配备,应视重点部位和生产情况需要而定,不得随意挪用、搬迁。

6.2.2.4 消防器材配置应建立器材登记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6.2.2.5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以设备划分、岗位分工和各施工区域的划分为原则,各部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所消耗的消防器材,责任部门应及时补齐。

6.2.2.6各单位应建立防火档案、防火档案应包括:

1)单位概况;

2)各种防火制度清单;

3)各级防火人员名单;

4)专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5)各部门场所消防设施布置、配备情况(图);

6)防火重点部位档案清单;

7)防火责任书;

8)防火检查记录;

9)火险隐患和销案清单;

10)消防活动、会议记录;

11)火灾事故报告及预防措施;

12)应急预案、重大灭火方案。

6.2.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占用厂区消防通道,不准在消防器材旁或消防栓周围堆积物资、垃圾。

6.2.4 培训、教育:

6.2.4.

1 各单位应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员工学习《电力典型消防规程》及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建立消防培训、教育台帐。

6.2.4.2 新员工、工种调换、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纳入教育台帐。

6.2.4.3 各有关单位增加新设备和改进工艺措施时,应及时制定或修改消防规定,并在投产实施前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5 各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演练。

6.2.6 各单位防火主管人应熟悉本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6.2.7 治安保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督促承建单位开展消防火工作检查、监督,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6.3 工作重点:

6.3.1 气、电焊作业时,要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的安全距离,在特殊条件下进行作业,并要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和制定应急措施。

6.3.2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必须分开存放,远离火源,专库、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

施工期间的火工材料管理,要严格按照火工材料管理要求,建立爆破申请、材料领用登记、使用登记、退库登记等制度。

6.3.3 现场作业值班人员退出作业现场,应仔细检查所辖范围防火情况,并消灭火源、拉断电源。

6.3.4 工程现场任何人不得流动吸烟。禁火区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用火。

6.3.5 重要设施、油库、器材仓库应配备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及警示牌。

6.4 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与场所。

6.4.1 本工程防火重点部位应按《典规》规定,由消防专职提出清单,经防火领导小组研究签署发布。各施工单位由各单位自定,但应报治安保卫办公室备案。

6.4.2 防火重点部位谢绝外来学习、参观人员。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进入的人员,应事先通知该部门管理人员并派专人陪同。

6.4.3 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应经专门的培训和审查,对不适合的人员要及时调出。

6.4.4 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应齐全,满足规范要求,且完好率要达到100%。重点部位防火档案建立率达100%。

6.4.5 防火重点部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制度应明确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检查人等。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限期整改 。

6.4.6 防火重点部位如需动火工作,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5火灾事故的管理:

6.5.1 火灾的扑救措施。

6.5.1.1 发现火情应立即向责任区负责人等发出警报,同时组织自救、启动火灾预案。

6.5.1.2 现场灭火指挥要及时明确地向到达火场的人员下达灭火任务,根据火场情况,合理布置灭火力量。在消防队到达时应主动汇报情况和积极协同灭火。

6.5.1.

3 灭火指挥员要了解着火部位、燃烧物质、燃烧面积、火灾性质、火势蔓延的方向,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物品或毒物质、房屋倒塌危险,有无需要疏散和保护的物资等。根据火势的发展变化情况,确定扑救措施,布置和调整灭火力量。

6.5.1.4 扑救火灾须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6.5.1.5 如果着火部位的火势正向着消防重点部位蔓延,应立即组织力量堵截火势蔓延保护这些重要部位。

6.5.1.6 如果在着火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应在组织力量堵截火势蔓延的同时,组织人员立即转移这些物品。

6.5.1.7 遇有大风情况应注意在下风方向隔截火势。

6.5.1.8 在灭火战斗中,火场指挥员的位置要适当,一般要照顾各方面的情况,便于指挥。

6.5.1.9 火场指挥员要熟悉各类灭火器的性能,正确指挥使用消防器材。

6.5.2 火灾、火警调查报告处理:

6.5.2.

1 火灾、火警消防后,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员应组织对现场进行保护,重大火灾应组织专门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般火灾、火警由参建单位主管消防人员组织调查。

6.5.2.2 发生火灾后,消防专职人员应根据事故调查,原因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制定新的防火措施修订应急预案。

6.5.2.3 各单位火灾知情人,对火灾发生情况、可能原因和扑救进程应实事求是地向调查人员汇报,不得隐瞒虚报。

6.5.2.4 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dl558《电业事故调查规程》。

6.5.2.5 对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执行***第302号令。

6.6 例行工作:

6.6.1 防火领导小组每季度应组织一次本工程防火大检查。

6.6.2 各参建单位、公司各部门防火责任人每月检查一次本部门防火工作。

6.6.3 各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每天对现场防火检查一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领导。

6.6.4 各施工单位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职工进行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

6.6.5 各参建施工单位、部门应负责对新进厂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培训,并有记录。

6.6.6 各参建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习。

6.6.7 治安保卫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

6.7 生活区内(工地公寓)的安全防火:

6.7.1 生活区域应配备适当充足的消防器材。

6.7.2 教育员工在宿舍内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管好火源、电源,正确使用液化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高工率电器具。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更好地开展消防工作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消防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坚持消防机构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消防安...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通过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场所及施工现场。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上海市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4 术...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3.消防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公司财政预算。员工在参与公司及街道 区 市统一组织的消防培训 业务培训及消防比赛期间的所需费用的补贴。6.防火责任制。6.1.公司实行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共同担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防火责任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