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大全

发布 2023-11-29 13:55:42 阅读 1892

一、病历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大病史书写、病程记录、化验报告单、影像报告单、病理报告单、医嘱单、护理记录、病历首页等所有病历内容。

二、病历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者为临床医护人员。

三、病历质量管理分为环节管理、终末管理。共分四级质控系统:

1、环节管理中的重要关节点:病区主治医师或住院总医师,各病区负责自查30%出院病历,做到有问题及时纠正。

2、环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点:病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把关在院病历书写的及时性及内涵质量,把关出科病历的终末质量。

3、终末管理环节:病案室设专职人员检查病历,每月随机抽查归档病历,不少于总出院人数的30%。

4、最高质控系统: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归档病历,总结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四、出院病历必须出院7天内及时归档,归档前临床医护人员完成病历书写及各项检查记录单粘贴。

五、医务处不定期对在架病历书写进行质量检查,每月初由医务处组织全院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住院总对病历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六、每月对病历质量检查进行汇总,对优秀病历予以表扬并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不合格病历予以批评并一定的罚款。

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

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历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妥善保管。

出院病历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住院病历未经医务科批准一律不得出借、复印。病人出院后需复印病历,必须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由病案室专人将病历进行复印,并进行登记。

不得直接将出院病历交病人去复印。

2、低年资住院医生必须书写完整住院病历,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历(详见台一医《住院医师病历书写制度具体规定》)。进修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后方可归档。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

主治医生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科主任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负责,加强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

3、病程录必须是对病人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记录,必须及时记录病人的**情况、病情变化、药物反应、各项检查结果和意义、上级医生(**查房)查房意见;记录与病人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医生分析意见、会诊意见及更改医嘱理由。抢救病人必须记录时间(到时、分)。首次病程录是由经治医生或值班医生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病程录原则上一般病人(二级护理以下)每三天记一次,重病人每天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不得涂改,错字应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迹。

4、为落实病人知情同意权,凡手术、特殊检查、临床实验、特殊**及不良反应明显的**方案,均必须有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需病人本人签字同意,为防止对病人产生负面效应,对一些癌症病人、病情严重患者,可采用病人本人委托其直系亲属谈话、签字。委托书同时附在病程录中。

5、护理记录由护理部另行制订。

6、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要求以《病历书写规范》为准。

二、病历质量检查奖惩规定。

1、病历质控小组负责每月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检查,根据《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2003版),病历量化考核》90分为合格病历,<90分为不合格病历。

2、对于不合格病历,一经发现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每份不合格病历扣罚当月科室奖金总额除以当月科室出院人数。

3、病历质控小组每月检查结果将在《医疗质量通讯》中通报。

4、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登记制度,年终全院汇总。登记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奖惩依据。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要规范,例如1989.7.30.4[sx()20[]am[sx]]或5pm。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住院病案首页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凡本次修订的病案首页与前一版病案首页相同的项目,未就项目填写内容进行说明的,仍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执行。

二)签名部分可由相应医师、**、编码员手写签名或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

三)凡栏目中有“□”的,应当在“□”内填写适当阿拉伯数字。栏目中没有可填写内容的,填写“-”如:联系人没有**,在**处填写“-”

四)疾病编码:指患者所罹患疾病的标准编码。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icd-10编码执行。

五)病案首页背面中空白部分留给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医院级别类别增加具体项目。

二、部分项目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指患者住院诊疗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填写。组织机构**目前按照ws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标准填写,**由8位本体**、连字符和1位检验码组成。

二)医疗付费方式分为: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

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

其他社会保险;9.其他。应当根据患者付费方式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其他社会保险指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保险等。

三)健康卡号:在已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健康卡号码,尚未发放“健康卡”的地区填写“就医卡号”等患者识别码或暂不填写。

四)“第n次住院”指患者在本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次数。

五)病案号:指本医疗机构为患者住院病案设置的唯一性编码。原则上,同一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应当使用同一病案号。

六)年龄:指患者的实足年龄,为患者出生后按照日历计算的历法年龄。年龄满1周岁的,以实足年龄的相应整数填写;年龄不足1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

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月龄,分数部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1个月的天数,如“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七)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妇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

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八)出生地:指患者出生时所在地点。

九)籍贯:指患者祖居地或原籍。

十)身份证号:除无身份证号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采集者外,住院患者入院时要如实填写18位身份证号。

十一)职业:按照国家标准《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gb/t2261.4)要求填写,共13种职业:

11.国家公务员、13.专业技术人员、17.

职员、21.企业管理人员、24.工人、27.

农民、31.学生、37.现役军人、51.

自由职业者、54.个体经营者、70.无业人员、80.

退(离)休人员、90.其他。根据患者情况,填写职业名称,如:

职员。十二)婚姻:指患者在住院时的婚姻状态。可分为:

1.未婚;2.已婚;3.

丧偶;4.离婚;9.其他。

应当根据患者婚姻状态在“□”内填写相应阿拉伯数字。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门 急 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 急 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 急 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 人同意,其门 急 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第十一条门 急 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第十二条门 急 诊病...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1 11 1.目的。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加强病历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范围。员工对运行和终末病历进行质量管理时遵循本制度。3.定义。无。4.内容。4.1病历质量管理主要包括统一病历质控标准 建立 质控管理 总结与反馈 绩效管理等。4.2病历质控管理标准 4.2.1美国医疗机构评审国...

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 医师负责制。1 住院医师严格按照卫生厅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的要求书写病历。2 主治医师负责指导并检查住院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及时纠正缺陷。在病历首页签字时应认真检查整份病历质量。3 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负责检查运行病历质量 认真审核每份出院病历质量,确保每份出院病历质量合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