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发布 2024-03-23 07:35:12 阅读 1024

沁阳神农大道改造项目。安。全。

文。明。施。工。

管。理。细。则。

编制: 审批:

批注: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沁阳神农大道改造项目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切实改善工程建设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文件要求,特制定《沁阳神农大道改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细则》.

一、目的。通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细则,监督、落实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管”等各个环节,进行“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四全管理。在沁阳神农大道改造项目建设工程中倡导无故事无伤害的iif理念,给予所有员工停工授权,随时纠正违章违纪的人的不安全行为;随时整改设备设施、工器具等物的不安全状态。

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实现hse年度目标;净化现场工作环境,达到绿色工地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沁阳神农大道改造项目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三、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项目部及各分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班组应严格遵照执行。

1.2 分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1.3 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

1.4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1.5 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

1.6 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四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1.7 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2 目标管理。

2.1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2.2 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

2.3 建立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照考核制定定期进行考核。

2.4 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分项目经理与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3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1 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3.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于开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3.3 对于深基坑、顶管施工等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3.4 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精致、全面和具体,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3.5 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3.6 技术总工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逐级进行安全交底。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和个人,并实施验收制度。

3.7 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项目部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4 安全技术交底。

4.1 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分部分项进行。

4.3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4 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5 安全检查。

5.1 项目部应建立每周一次;施工单位每日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5.2 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

5.3 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应具体落实到人,按“四定”原则:定资金、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限期完成整改。

5.4 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讨论落实具体的整改方案,按方案规定的要求如期完成。在整改没有完成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域进行隔离,并派出24小时现场监护人员,禁止所有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

5.5 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坚持每天检查设备触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在检查记录上作好记录并签字。

5.6 施工现场用电电气较多,电线、电缆不得随地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当发现有电缆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

5.7 雨季期间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电缆电线的防雨和接地检查,防止发生漏电触电事故。

5.8 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5.9 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5.10 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6 安全教育。

6.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1 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包括ppe的正确佩戴)三方面的教育。

6.2 建立新工人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制度,所有员工必须经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并应同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6.3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hse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班组安全制度、纪律。

6.4 坚持“四新”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变换工作岗位时,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重新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6.5 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6 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6.7 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按月、季和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6.8 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项目部应定期对安全员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6.8.1 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6.8.2 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疏忽安全,要抓紧教育。

6.8.3 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6.8.4 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6.8.5 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6.9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接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于遵章守纪教育。

6.10 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

6.11 有机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应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工人领用该材料时应严格控制数量,对当天没有用完的材料应及时归库保管。

7 应急救援。

7.1 针对项目的风险特点,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找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出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伤害、防机械伤害、防火灾、防**、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派专人进行监控。

7.2 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应配备符合需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

7.3 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对应急救援抢险队伍人员要根据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救援抢险科目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一次桌面演练、一次实战演练)的应急救援演练,项目部还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进行重新修订。

8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8.1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并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8.2 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互相监管,安全作业。

8.3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级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动火作业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8.4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8.5 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应视同明火作业,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并落实防护措施。

8.6 施工区域动火作业时,应当清除作业区域周边易燃物,落实防护措施,现场配备灭火器(根据动火等级考虑现场是否配备消防车及消防人员),监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直至动火结束后30min,检查确认现场无任何火苗火种,方能离开。

8.7 当施工进入房屋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许可证签发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8.8 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9 班前安全活动。

9.1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9.2 坚持召开班前工作交底会,对当天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危害应对工人讲清楚,并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在签到表上签字。

10 工伤事故处理。

10.1 工伤事故处理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10.2 工伤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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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 2006 09 14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员工和临时协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使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 政策,结合我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和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如下条款 公用条款。1 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 打赤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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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汇。编。1 员工行为准则。2 项目部处罚条例。3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4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5 环境卫生管理细则。6 宿舍管理细则。7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8 材料管理细则。9 工地用电管理细则。10 夜间施工报批规定。11 定期检查制度。12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