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30 18:58:38 阅读 6267

云南东源石林煤业****。

六号井。2023年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煤炭工业产业政策》、《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2条 “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管,不断巩固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3条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对所辖煤矿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发现有关煤矿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其行政处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4条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煤矿矿长、投资人)是本单位 “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和其他工作条件。煤矿技术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5条煤矿必须制定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以 “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6条煤矿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中用于“一通三防”方面的费用不应低于提取总额的50%。技术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安排和使用,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基本投入。

第7条煤矿必须坚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三章矿井通风。

第一节通风系统。

第8条生产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中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其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第9条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第10条串联通风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11条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第12条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第13条以下安全措施必须报煤矿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1、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在未构成通风系统之前的串联通风安全措施;

2、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的安全措施。

第二节通风设施。

第14条煤矿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密闭、风帘等通风设施,严禁擅自拆除通风设施或者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

煤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通风设施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5条不得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

第三节主要通风机。

第16条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能实现反风功能,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反风设施要符合《规程》有关要求,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第17条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第18条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第四节局部通风。

第19条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20条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其它人不准随意停开。

第21条严禁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22条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23条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人员要撤至全负压通风巷道处,并在盲巷口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五节通风管理。

第24条煤矿必须以风定产,以风定面,采掘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核准通风能力允许的最多采掘工作面个数。

第25条煤矿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按规定设置,并悬挂记录牌。

第26条煤矿必须制定通风巷道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第27条矿井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巷道断面、风速、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第28条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长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抽放瓦斯、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

第六节巷道贯通。

第29条一般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长审批,带班人员现场指挥。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批,贯通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现场指挥。

第30条对掘巷道的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2.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爆破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爆破。

3.每次爆破前,必须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风压通风地点的进风侧设置专人进行警戒。

4.贯通时,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31条对于已经存在矿井之间贯通的地点,煤矿必须进行可靠封闭,达到防水、防火、防爆要求,并掌握对方的开采范围、通风方式及发火情况,以便及早在本矿受影响的区域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第四章瓦斯防治。

第32条煤矿每年必须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上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瓦斯鉴定程序及要求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33条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瓦斯检查员将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报送矿长,矿长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风瓦斯**必须送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34条井下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准装药爆破。

第一节瓦斯检查。

第35条生产矿井必须根据瓦斯检查范围、类型、法定出勤等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有二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瓦斯检定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

第36条矿井必须建立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制度,其检查次数规定如下:

1.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峒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无人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2.矿井的分区回风和矿井总回风等回风巷道都必须设点检查,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第37条瓦斯巡回检查中,应设的主要检查点为:

1.采煤、掘进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风流、回风,采煤工作面等;

2.其它需要检查的地点。

第38条除上述检查点外,瓦斯检查工对负责区域各种峒室、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监控装置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发现有瓦斯超限时,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39条所有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2个工作地点共用1块瓦斯牌板。

第40条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班报)、“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采掘工作面的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签字确认。

第二节瓦斯排放。

第41条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全矿井停风时,必须首先打开防爆门。主扇启动时,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在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2%时,逐渐将风门关闭。

第42条在恢复矿井通风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第43条井下机电硐室附近,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工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送电。

第44条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地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排放制度。

1.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min时,由瓦斯检查工按一般规定进行排放;

2.停风时间在30min至8小时以内,或虽未超过30min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2.0%、不超过3%时,由瓦斯检查工(或专职爆破工)**汇报调度,由值班长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

3.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或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3%时,排放瓦斯由矿级领导提出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

第45条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1个采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放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1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陕西彬长矿业集团 煤化工分公司。一通三防 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强化 一通三防 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章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二条成立煤化工分公司 一通三防 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王...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xxx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主要通风机的停电检修及。复电后启动制度。一 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前,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二 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期间,所有进出风井口都要有专人检查井口瓦斯和风流方向,并将记录资料整理保存,井口都必须设置坚固栅栏,揭示警标,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织金县润丰煤矿。一通三防 防突管理制度。目录。1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及通风例会制度4 2 以风定产制度4 3 局扇安装管理制度5 4 通风设施安装维修管理 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6 5 定期测风制度7 6 主扇风机运行管理制度8 7 巡回检查瓦斯制度10 8 瓦斯排放的管理制度12 9 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