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发布 2023-09-12 16:35:45 阅读 7251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各部门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以达“零工伤”、“零灾害”的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绩效奖励及异常惩处皆适用。

3.0惩处原则:

3.1安全生产检查异常惩处原则。

3.1.1生产类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各项安全管理作业等,经检查稽核发现重大异常有导致立即危险者将对部门责任组长、主管处以警告至小过的处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

3.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记过处理:

3.1.2.1不依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1.2.2上班期间吃东西。

3.1.2.3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及时上报处理者。

3.1.2.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强令冒险作业。

3.1.2.5任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或使其失效。

3.1.2.6任意乱倒废水、废油等造成环境污染,将加倍处罚。

3.1.2.7擅自使用消防水、消防器材者或擅自撕毁消防封条(若部门无法提供责任人员,则处罚相关(部门集体、组长、领班)。

3.1.2.8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擅自挪动消防器材(若部门无法提供责任人员,则处罚相关(部门集体、组长、领班)。

3.1.2.9 造成消防通道、消防门、消防器材通道堵塞(若部门无法提供责任人员,则处罚相关(部门集体、组长、领班)。

3.1.2.10操作危险设备,该使用手工工具而不使用者。

3.1.2.11设备维修、调试、清洁、清扫时该停机未停机者。

3.1.2.12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3.1.2.13奔跑作业。

3.1.2.14对于特种设备的操作,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者。

3.1.2.15其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相关规定的情况。

3.2一般失能伤害及灾害事故惩处原则。

3.2.1一般失能伤害及灾害事故项目:

3.2.1.1第一级:

a.发生工伤人员工伤假30日以上,60日以下,工伤鉴定为轻伤的。

b.损失金额(不含停工损失)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3.2.1.2第二级:

a.发生工伤人员工伤假30日以下~4日(不含)以上,工伤鉴定为轻伤的。

b.损失金额(不含停工损失)为1万元以下。

3.2.2惩处规定。

3.2.2.1发生第一级事故项目时:责任人员处以记大过一次;责任人员的领班、组长处以小过一次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

3.2.2.2发生第二级事故项目时:责任人员处以小过一次;领班、组长等人员处警告批评一次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

3.3重大灾害事故惩处原则。

3.3.1重大灾害事故项目。

a、发生重伤事故:指发生工伤损失工作日数超过60天,或经工伤鉴定被评残的工伤事故(发生厂外交通事故被判定为工伤的除外)。

b、火灾、**事故,损失金额(含设备、原物料、(半)成品等,停工损失除外):5万元以上。

c、发生严重环保事故(含化学品严重泄漏、环保设施严重故障、遭环保部门处罚的环保事件)。

3.3.2重大灾害事故项目惩处规定。

凡发生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其相关惩处规定如下:

a、 责任人员(含肇事者)处以记大过一次以上处分,年终奖金扣除30%~50%。

b、责任人员的领班、主管处以记过一次以上处分;领班、组长等扣除当月绩效30%,责任主管扣除当月绩效20%。

c、责任人员的经理、部门最高负责人警告一次处分,部门经理及最高负责人扣除当月绩效10%。

3.4发生灾害事故隐匿不报者,一经检举或发现,责任人员处以记过一次以上处分,若为部门管理人员责任,则全部扣除管理责任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3.5作业时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未穿戴或应使用手工具未使用导致发生工伤事故者,将给与责任人在相应惩处原则基础上加重处罚。

3.6灾害事故通报期限。

3.6.1发生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时,事故部门应于事故发生后即时通知行政部,并于事发3小时内填写《意外事故速报表》交行政部呈报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及总经理。

3.6.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或意外事故的部门会同行政部于事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生原因调查及责任归属判定。

3.6.3一般失能伤害及灾害事故时,事故部门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对于工伤事故的通报依据《工伤管理规定》流程进行),并于当日内填写《意外事故速报表》送行政部。

3.6.4失能伤害及灾害事故隐匿不报者,经稽核发现或举报,由行政部立即提报行政处分。

3.6.5对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相关异常情况需要给与惩处时,由安全检查人员填写《安全生产惩处通知单》

经部门审核并送行政部确认后送人事依据该单实施相应处罚。

3.6.6在完成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归属判定后由行政部在3个工作日内将事故以邮件形式通报全厂。

4.0安全奖励原则。

4.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实情对当事人予以奖励30~3000元的绩效奖励:

4.1.1能够及时发现、预报、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4.1.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

4.1.3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损失者。

4.1.4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进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1.5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1.6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5.0奖惩提报流程。

5.1自发生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日起10工作日内(若为工伤事故,则依据工伤**终结时或社保局工伤鉴定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依前述惩处原则及标准填写《安全生产惩处通知单》并送事故部门最高负责人签批后呈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实施。

5.2自发生一般性失能伤害或灾害事故5日内(若为工伤事故,则依据工伤**终结时或社保局工伤鉴定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前述惩处原则及标准填写《安全生产惩处通知单》提出惩处方案,交事故责任部门审批并呈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实施。

5.3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事项需要给与惩处的,由检查人员直接填写《安全生产惩处通知单》并经任部门审核后交行政部确认并呈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实施。

5.4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表现突出应给与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填写《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确认并经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实施。

5.5若涉及绩效奖金的奖/惩,经签批的《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交事故责任部门予以核算当月绩效工资(如事故责任的轻重判定需跨月才能确定的,则核算提报惩处方案批准当月的绩效工资)。

又进无尘科技(苏州)****。

意外事故速报表》

工伤管理规定》 下星期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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