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 2024-03-14 08:40:10 阅读 5129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项目部员工必须按照“先教育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过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开展。分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协助组织实施。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资金、师资等资源配置。第五条。

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第三章。

培训工作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应根据生产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批准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工作。第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部门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学员名册、考试成绩等。第八条。

安全教育培训应保证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员工休息时间。第九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危险告知、作业过程危险告知,作业程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设备(工具)安全性能等。第十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

一)新入场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从事电气、起重、焊接、压力容器、高空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等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教育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上岗工作。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调换工种的员工,按新入场人员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安全培训。

五)临时聘用人员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

分包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第十条要求执行,分包商培训工作不到位由分局追究项目部的责任。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其他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试、考核。第十五条。

项目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总结安全教育培训经验,提高培训效果。

安全教育实施细则 改

合经区建管 2013 号。建筑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实施细则。一 总体要求 施工企业是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 省 市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监理 建设 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对作业人员受教育培训状况进行核查。二 相关...

安全质量环保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质量素质和环保意识,保障分公司安全生产 服务质量优良,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根据 安全生产法 民用 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葛洲坝xxx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 安全健康环境目标。1.1项目部安全健康环境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 火灾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人员负伤率控制在3 以内 交通事故率控制在0.0003次 千公里以下。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减少送电线路施工过程中对植被的破坏 消除施工中的废油污染,加强节能 降耗管理 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