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 2024-03-14 08:40:10 阅读 33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加强全员培训, 规范培训管理,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为目的,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加强全员培训, 规范培训管理,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为目的,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了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全体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各子公司(作业区)、部门、协作单位要遵照执行。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计划和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实施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任职资格培训取证;参与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作好培训情况统计;指导和监督各子公司、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评价相关子公司、作业区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的征集;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三)各子公司、作业区要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同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全员、**、转岗、复工、日常安全教育,以及对实习人员、外来用工的专门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第九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昆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全培训计划及要求组织。

第三章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条公司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二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时间16学时,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二)本公司生产概况及特点,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职工安全守则、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典型事故案例、消防安全知识;

五)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时间12学时,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时间12学时,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班组及岗位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遵章守纪要求;

二)班组各种工具(器具)、安全装置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

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五)讲解怎样开展联系制、确认制、监护制、联保制。讲解上、下工序的联系,应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各子公司、作业区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的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应进行考试,厂级、车间级的考核必须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班组级的可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结束后,各子公司、作业区须填写《新职工**安全教育登记卡》并将此卡和考卷装订后按规定存档,长期妥善保管。各子公司、作业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人员登记台帐》。

第十七条其他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一)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1. 班前安全教育(班前会),内容有:

1)当班生产、检修或工作任务的安排及特点;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的正确配戴和使用;

3)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及注意事项;

4)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违章情况及纠正处理意见;

5)传达或回顾最近发生的工伤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2. 班组安全学习日(每周由班组长组织全组人员开展一次安全学习), 内容有:

1)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是否有三违现象;

2)学习公司事故案例通报,吸取事故教训;

3)传达公司、部门/本单位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和要求;

4)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保护》中有关的文章;

5)检查各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6)组织学习其他相关内容。

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 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操作技能,根据 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应主动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一路项目部。编制。审核。批准。金井一路项目部。二零一三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 分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应人员参加局内及送外培训。第二条按照业主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施工重点工序要领 安全知识培训及其它相关培训。第三条按照监理和地方上级部门...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一 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公司级 部门级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对象为新入职 转岗 轮岗人员等。教育培训和考试不合格 闭卷考试成绩85分以上为合格 者,严禁上岗或调转,试卷保存三年。二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授课 面授 参观学习 电视教学 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保证时间 公司级24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