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 2024-03-14 08:30:10 阅读 4917

(一) **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对象为新入职、转岗、轮岗人员等。教育培训和考试不合格(闭卷考试成绩85分以上为合格)者,严禁上岗或调转,试卷保存三年。

二)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集中授课(面授)、参观学习、电视教学、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保证时间(公司级24学时、部门级24学时、班组级24学时),总共不得少于40学时。

三) 新入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转岗、轮岗、借调、代培、实习人员、离岗半年以上的重新上岗(复工)员工由所在部门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单位的相关人员,由所在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及危险危害辨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六)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技能及危险危害辨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救援措施等;

七) 部门为每位员工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填写要规范。

第四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一) 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或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岗位职责的教育培训、考试以及对相关人员的专项(消防技能、职业健康、环保知识等)安全教育培训。

二) 经过公司(生产岗位)一专多能技术培训合格后的人员,在从事多能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级)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紧密结合岗位实际,突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危险危害辨识、典型事故案例等重点。考试要单独出卷。

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闭卷考试成绩85分以上)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种以外的工作。

三) 临时用工、季节用工等由班组负责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名单、试卷存档保存1年。 生产保障部制度汇编

第五条考核

一) 各班组需按要求积极组织部门员工参加培训,未按要求组织培训或无故出勤率不足80%纳入月度考核。

二) 按规定应持证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件,否则纳入月度考核。

三) 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后的考试、评定不合格时,纳入月度考核。

四)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台帐,填写、保存相关资料,否则纳入月度考核。

第六条本办法由部门安健环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 班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操作技能,根据 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应主动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一路项目部。编制。审核。批准。金井一路项目部。二零一三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 分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应人员参加局内及送外培训。第二条按照业主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施工重点工序要领 安全知识培训及其它相关培训。第三条按照监理和地方上级部门...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 考核 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障从业人员在企的全过程安全,确保安全培训终身化 程序化 规范化,防止和减少 事故,根据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原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